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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并重
共享經濟發展在中國的態勢良好,尤其在新動能培育、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期,在共享經濟領域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凸顯了監管模式的困境。不應以共享經濟短期爆發的問題否定其長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必須把握“包容審慎”的主基調,“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并重,推動其穩步健康發展。建議:
一、 充分運用先進科技手段,創新監管方式。共享經濟是企業不斷運用新技術、探索新模式的產物,政府也需要采用新技術提升規制能力,實現對市場的前瞻性監管。一是利用技術手段創新監管方式,通過積極學習和數據分析,從海量政府和企業數據當中預測行業發展的方向和風險,實現精準與前瞻的監管。二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治理風險源頭,引導平臺企業采用人工智能和手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強化身份核實和內容治理,督促平臺企業運用匿名化、去標志化等技術手段保障信息安全。
二、 合理界定業態領域歸屬,細化分類監管,制定差異化治理策略。一是合理界定行業屬性,制定差異化治理原則,針對各類共享經濟細分領域劃分好規制重點。二是共享經濟發展應從“存量中找增量”,對共享汽車重視產業模式應該加強疏導、規范競爭,而對共享車位和辦公等一些閑置的輕資產模式應給予更多鼓勵。
三、 加速打通信息數據孤島,落實無縫監管,一是引導信用對接,二是加強信息披露。
四、 綜合考慮時空跨度需求,實施動態監管,探索建立政府、平臺企業、行業協會以及供需方共同參與的協同治理機制和基于共享經濟市場發展階段的差異化監督機制。
編輯:楊嵐
關鍵詞:共享 監管 鼓勵創新 防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