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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建筑市場將實行“黑名單”管理
寧夏建筑市場將實行“黑名單”管理
列入“黑名單”者將在市場準入等方面給予限制,并不得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
從今年2月1日起,寧夏將對建筑市場實行“黑名單”管理,凡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等的,將被列入“黑名單”,進行重點監管。這是記者1月17日從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得的消息。
為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自治區住建廳日前制定了《寧夏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辦法,“黑名單”管理的范圍是在寧夏從事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和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企業,以及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黑名單”的管理期限是自被列入名單之日起1年。
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誰監管、誰負責,誰產生、誰負責,誰處罰、誰列入”的原則,將對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發生轉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對工程質量負有主要責任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列入“黑名單”。自治區住建廳將通過寧夏建筑市場監管服務系統,將“黑名單”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中國)寧夏”。
我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對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將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將列入“黑名單”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我區對于推送虛假信用信息,故意瞞報信用信息,篡改信用評價結果的,將依法追究主管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記者 鄭崢)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市場 建筑 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