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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智慧出行與 “混合所有制”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 (IP/IA) 生態
浙江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副總經理 曹宇
摘要
數字經濟既需要社會性的基礎建設又需要企業之間的有序競爭,我們認為應當建立一種“混合所有制”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IP/IA,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angible Assets)生態,其中的政府的試驗場地、標準、數據、專利組合等,以低價或免費提供給全社會,而企業擁有的IP/IA按照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運行。清潔智慧出行需要從公共基礎設施的改建到大型企業的投入到充分競爭的初創企業之間的協同,我們認為混合所有制的IP/IA生態在清潔智慧出行的有序快速成長方面大有可為。我們提出澳門適合建設世界級的智能接駁實地場景,吸引全世界范圍的清潔智慧出行的科研團隊(包括澳門大學的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業公司、市政規劃局等來澳門觀摩、合作和持續地改進。
應當構建適應數字經濟和無形資產經濟的良性的IP/IA生態
2018年11月著名專利池MPEG LA在德國勝訴,隨之12月底對華為德國有限公司和中興德國有限公司的手機產品的禁令判決開始執行。MPEG LA于1990年代開創現代專利池,發展到今天經營眾多技術的授權許可專案,包括90個國家近2萬項專利,涉及約250多名專利持有人、6000多名被授權人。
這個案例把專利在創新經濟中的角色再次提到了大家的面前。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之一 Paul Romer 長期研究知識社會的經濟規律,諾貝爾獎委員會頒獎給他的理由為 "for integrat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s into long-run macroeconomic analysis. (把技術創新介入了長期宏觀經濟分析)”。在世界各國創新經濟競爭的今天,Romer 教授得諾貝爾獎正當其時。三百年來,專利制度成為創新生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世界各國的專利法有著一致的目的,例如我國專利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構建良性的IP/IA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angible Assets) 生態,既有利于保護,更有利于促進全社會的科技進步。
全球經濟已經進入數字經濟時代。2016年G20杭州峰會制訂了《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建議共同利用數字機遇,應對數字挑戰,推進繁榮和充滿活力的數字經濟,推動全球增長,惠及全體人民。
以專利為代表的知識產權在數字經濟中起著巨大的作用。歐洲專利局在2017年12月的《專利與第四次工業革命:數字化背后的發明》中開宗明義道,一個以數字化為特征的技術發展新時代正在迅速地積聚動能 -- 這一趨勢經常被稱為第四次工業革命 (4IR), 或者在某些地區稱之為工業4.0。推動4IR的主要是科學進步、和源于此的受專利保護的發明。
無形資產在數字經濟中起著很大的作用。有英國學者提出,今天的經濟可以稱作是“the intangible economy (無形資產經濟)”,而經濟學家對無形資產的特點已經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
我們今天考慮數字經濟,應該深刻地領悟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的特點,做符合規律的事情,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初步思考后,我們認為數字經濟既需要社會性的基礎建設又需要企業之間的競爭,因此我們認為應當建立一種“混合所有制”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IP/IA,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angible Assets)生態,其中的政府的試驗場景、標準、數據、專利組合等,以低價或免費提供給全社會,而企業擁有的IP/IA按照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運行。在做法上可以從研究 the what (成果), the who (主體), the support (支撐), 和 the method (方法)入手:
(1)創新的成果。應當把重點轉向無形資產:即數據、專利組合、國際標準和行業標準、商業模式,等。
(2)創新的主體。一類是傳統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一類是新型的研發機構(可以研究清華深圳研究院、美國SRI International,等);一類是新興的科創小鎮+創新研究院模式,還有一類新興的主體,是地方政府或主導,或購買服務,進行創新工作;例如2017年和2018年批準的16個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
(3)創新的政府支撐。例如政府引導的,設在企業或區域的平臺或載體,包括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高新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等。又例如,新加坡政府對無形資產的投資進行補貼。
(4)創新的方法。例如要使得數據數字經濟中日益重要的數據發揮出價值,今天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并不能完全覆蓋、應該把IP保護和社區共享這對矛盾統一起來。
清潔智慧出行將成為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8年12月初,谷歌旗下自動駕駛公司Waymo正式推出Waymo One付費無人出租車服務,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啟動,成為清潔智慧出行最新的里程碑。
我國出行產業也迎來彎道超車的戰略機遇。2017年以來中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引導汽車產業的智能化和清潔化發展。2017年4月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三部委聯合印發《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18年中國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以及其他有關能源和人工智能等產業政策。
帶動清潔智慧出行的行業發展的重點是“三種車”:車聯網和聯網車、自動駕駛和具有虛擬增強等技術的車輛、以及清潔能源車。產業供應鏈包括城市智能交通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服務提供、數據和網絡安全系統、清潔能源制備與存儲、充電、整車和配件的設計、自動駕駛(傳感、通信、地圖)、智能停車、大數據、軟件和硬件等整個新產業網絡的構建;以及各類技術的標準化。在清潔智慧出行產業生態圈里,著名的項目包括美國 Michigan州的 Mcity, 美國加州的 GoMentum Station,德國的VW MOIA,瑞典的Go,芬蘭的 Bridj,新加坡 Beeline SG, 上海的國家智能網聯汽車試點示范區,杭州的城市大腦,等等。
以Uber為代表的Mobility as a Service (MaaS)也在快速發展。圍繞MaaS出現了30家左右的unicorns 獨角獸公司,占全球獨角獸的15%左右。以Uber為代表的MaaS已經如日中天了,但根據ARK Research研究,這些公司還被嚴重地低估了其市場價值,真實的價值應該再增加5到25倍即6000億到3萬億美元的估值。
促進清潔智慧出行的“混合所有制”IP/IA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angible Assets) 生態
清潔智慧出行需要從公共基礎設施的改建到大型企業的投入到充分競爭的初創企業之間的協同,我們認為與此對應的應當是一種“混合所有制”IP/IA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angible Assets) 生態。
我們認識到在科研方面,各國政府半世紀以來創新方面都做了大量的投入,清潔智慧出行將不會例外。美國硅谷的形成,與50年代美國DARPA(美國國防部的科研撥款機構)的成立展開與蘇聯在太空競爭,有著直接的關聯;硅谷的形成,不僅僅是坊間流傳的斯坦福+一片地+龍頭企業惠普這個版本。直到今天,家喻戶曉的互聯網、GPS、谷歌搜索引擎、蘋果Siri、無人駕駛等大量的商業項目其起點都是DARPA項目。
在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方面,我們認為在英國學者形容的“無形資產經濟”中,需要長期地對無形資產產業進行投資,政府作為經濟發展驅動者可以有大的作為。
在國際標準方面,無人駕駛的大量的標準,一個來源是美國,一個是中國,一個是歐洲。這些標準在一段時間里會各說各話,因此要加強交流。
投身清潔智慧出行產業的大型企業和初創企業已經引發的各地區、各行業的大整合。一方面是大量的應用出現,另一方面是一旦汽車變成“computers on wheels”,可預見會有專利大戰,與今天的手機行業可以類比;例如知識產權行家正積極研究2000年代以來圍繞Blu-Ray形成的One-Blue許可模式,考慮把One-Blue模式加以改造,使用到清潔智慧出行行業。
我們相信類似MPEG LA、One-Blue的專利池的做法,應該只是清潔智慧出行的知識產權生態的一部分。我們認為應當建立一種“混合所有制”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IP/IA, Intellectual Property/Intangible Assets)生態,其中的政府和組織的標準、數據、專利等,以低價或免費提供給社會,數據聯盟需要結合IP保護和社區建設,而專利池、大型企業和初創企業擁有的IP/IA可以繼續按照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運行。
這種混合所有制IP/IA生態既降低了行業發展的門檻,又鼓勵有序的競爭。如果把科創比喻成房地產的話,那混合所有制IP/IA生態中有公用屬性的IP/IA,就像“熟地”(熟地是指具備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土地平整能直接進行建設的土地),提供水電道路、政府批文等。混合所有制IP/IA生態中屬于企業擁有的IP/IA,則是熟地上建造的辦公樓、廠房、宿舍等。
澳門大有可為
在2018年12月第七屆國際清潔能源論壇(澳門)期間,我們看到了澳門建設全球清潔智能出行標桿項目的內源需求和執行能力。澳門吸引來自全球的眾多游客,接駁多樣、路線緊湊、道路基礎建設良好,我們提議建設 “MacaoCity” 智能接駁項目,把道路基礎建設、清潔能源、人工智能、旅游服務等結合起來,在澳門特有的環境里實現對游客真實的便利。這個項目建成,將持續地吸引全球的智能出行的創業公司、科研機構、投資基金來澳門實地參與清潔智慧出行這個大風口的發展。在模式方面,建議本項目由政府牽頭,首先建成小規模的PoC,然后吸引全世界范圍的科研團隊(包括澳門大學的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業公司、市政規劃局等來澳門觀摩、合作,持續地改進、形成智能接駁的國際標桿。
在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方面,本項目應當在道路改造、物理網通信、無人駕駛測試等方面引導各國標準的協同,考慮形成面對全行業的基礎性的專利組合,以免費許可或低價許可的方式吸引全球的科研團隊和創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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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宇系浙江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副總經理)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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