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原局長李向幸(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向幸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檢察院 依法 決定 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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