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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門聯合發文支持文化企業發展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忠安)中國政府網25日發布消息稱,13部門聯合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推進國有文化企業內部資源整合,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中小創和科創板等融資。
根據《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征五年企業所得稅。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對其自用房產五年內免征房產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可繼續免征五年房產稅。
同時,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2020年年底前省屬重點文化企業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
《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顯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應通過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現有資金渠道,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體系,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在國家許可范圍內,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鼓勵國有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
另外,通過公司制改建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上市。鼓勵符合條件的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并購和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科創板等融資。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文化 企業 門聯 聯合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