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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滅”詐騙團伙不能靠“內訌”
日前,上海浦東川沙派出所接到一個奇葩報警,一個自稱“員工”的人舉報自己公司是“詐騙團伙”。民警到場一看,還真是個詐騙團伙,報警的原因是因為“員工”對“老板”發放的獎金“不公平”而不滿。隨后,該公司被“團滅”,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12月9日《重慶晨報》)
據報道,這是一個證券類詐騙公司,以炒股等投資理財方式詐騙。該詐騙團伙因分贓不均,起了內訌,然后其成員報警“求助”。不得不說,這個詐騙團伙的膽子真夠大的,也夠天真的。這恰恰成了詐騙團伙覆滅的原因,真夠滑稽的。
這可以說是詐騙團伙對民警業務知識和能力的檢驗,而辦案民警不是吃素的,沒有被詐騙團伙忽悠過去,通過觀察詐騙團伙的辦公室,發現墻上張貼的“問答語”,敏銳地嗅到了“騙子的味道”,幾過仔細盤問,一個詐騙團伙終于浮出水面,最終被“團滅”了。
這真是一個意外收獲。有網友說,不管警情真假,只要出警就有收獲;也有網友說,打擊詐騙團伙不能靠“內訌”,要主動點,早發現,早端掉,少禍害人,老百姓少受損失和傷害;也有網友說,打擊詐騙團伙不能光靠民警,工信部門、電信部門也有責任。
隨著網絡發達了,智能手機普及了,一些詐騙團伙借助網絡、電信等工具實施詐騙,越來越頻繁,被“砸”中的受害者不少。就該詐騙團伙而言,他們的工資、獎金都來自于被害人,這佐證其詐騙獲利不少。同時,也反證打擊詐騙分子還不給力,沒有及時主動發現。
對此,正是詐騙團伙生存的土壤條件,也是詐騙團伙瘋狂的理由,還是更多受害者被騙的原因,因此,職能部門要反思防騙揭騙的責任,到底哪些地方存在漏洞,給了詐騙分子生存空間。
詐騙分子瘋狂,老百姓時常受騙,不只是折財那么簡單,有的直接騙走了“救命錢”,有的騙走了孩子上學的錢,有的騙走了老人的“養老錢”,都是可以破滅一個家庭的希望的無恥之舉,甚至是可以摧毀一個家庭的可惡行為。
因此,負有防止和打擊詐騙分子責任的職能部門務必以保護群眾不被詐騙為己任,想盡一切辦法,窮盡一切手段,做好防騙工作,使出打擊詐騙分子的本領,及早發現詐騙團伙,及時將其滅掉,而不是靠詐騙團伙“內訌”。
只有主動出擊,主動打擊,才能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從而提升職能部門在人民群眾中的地位與形象,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讓人民群眾感到滿意。這是職能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反之,則辜負人民群眾的期盼,也愧對人民群眾。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詐騙 團伙 內訌 團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