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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派出機構對6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劉慧、劉玉龍)近日,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對6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黑龍江證監局依法對海藥投資、深圳賽樂敏、海南賽樂敏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海藥投資限制期交易案作出處罰。對海藥投資給予警告,并處以1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劉悉承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張暉等3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萬元、20萬元、10萬元罰款;對深圳賽樂敏、海南賽樂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田惠敏給予警告并處以6萬元罰款。
山西證監局依法對吳朝暉內幕交易“太化股份”案作出處罰,沒收吳朝暉違法所得99685元,并處以近30萬元罰款。
廣西證監局依法對周寅內幕交易“黑牛食品”案作出處罰,沒收周寅違法所得逾222萬元,并處以超過668萬元罰款。
廣東證監局依法對葉爍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案作出處罰,對葉爍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浙江證監局依法對王利堅傳播虛假信息案作出處罰,責令王利堅改正,并處以3萬元罰款。
新疆證監局依法對新疆浩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新疆浩源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周舉東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冷新衛等3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胡中友等5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志勇、王京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介紹,上述6宗案件均由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辦理。近幾年來,證監會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水平不斷提升,承辦案件類型呈現多樣化,囊括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信息披露違法、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等常見違法行為。證監會將繼續整合全系統行政處罰監管力量,上下聯動,不斷提升行政處罰效能,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罰款 警告 行政處罰 派出機構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