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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出臺新舉措“53條”支持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于佳欣)我國于23日發布了《關于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53項切口小、見效快的工作措施,以推動自貿試驗區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在我國自貿試驗區建設五周年之際推出新舉措,將進一步發揮其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的作用。“53條”主要涉及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推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等方面,“53條”旨在著力打通有關工作的“堵點”和“難點”。
商務部外國投資司司長唐文弘在當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相關措施有四方面亮點,包括推進簡政放權、做好監管和服務、開展創新探索、注重國家安全等。
唐文弘說,在簡政放權方面,既有放寬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外籍技術人員比例、放寬人才中介機構限制等降低準入門檻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貿試驗區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管理權限這類向地方下放權限的措施。
在創新探索方面,通過開展國際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功能的研究和探索,促進中歐班列業務發展,有望填補國際陸路運輸規則空白。
據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介紹,這次發布的若干措施涉及金融的共有12條,主要是促進貿易便利化,為自貿試驗區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實服務實體經濟等。
他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在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積極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逐步縮短金融領域負面清單,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領域放寬外資金融機構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擴大外資金融機構業務范圍,用審慎要求替代準入和資質限制,激發外資金融機構參與我國金融市場的積極性,推動資金更自由流動。
中國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主要負責人陳振沖介紹說,53項措施中9項涉及海關工作。其中,海關牽頭或單獨辦理的有支持汽車平行進口保稅倉儲業務、增加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等6項,協辦的有支持開展航空維修保稅監管等3項。
陳振沖表示,下一步,海關總署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的細化分解落實,進一步推動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試驗區 創新 支持 53條 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