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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下發服務民營經濟措施 減稅降負被提上首位
原標題:為民營企業減稅降負被提上首位
如何為民營企業的稅負“松綁”?昨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實施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不僅再度表態將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也表示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建議。
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
進一步為民營企業減稅降負被提上了首位。《通知》提出,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決貫徹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其他納稅人一律平等對待。
“一直以來,稅務部門都堅持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今年前三季度,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小微企業共享受減稅1437億元,同比增長41.3%。”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黃運表示,各級稅務機關要依法依規執行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主要惠及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
民企社保繳費負擔不會增
對于民營企業普遍關心的社保費負擔問題,《通知》進一步明確,稅務總局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費征管機制改革過程中,要確保繳費方式穩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合理編制體現減費要求的社保費收入預算,嚴格按照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負責征收。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繳費人以前年度欠費,一律不得自行組織開展集中清繳。
研究實質性減稅建議
在落實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如何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負力度,讓減稅政策更加“解渴”?針對,《通知》指出,稅務總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統籌提出解決稅制改革和推進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建議;并且要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對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進行完善。
“我們還將進一步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力度,做到系統輔導與專題輔導相結合,動態編寫、修訂和發布《稅收優惠政策匯編》及分類別的稅收優惠指引,幫助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廣大納稅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關優惠政策。”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介紹。
年底前再取消20項涉稅證明
優化營商環境方面,《通知》也規定了精簡壓縮辦稅資料和拓寬一次辦結事項的工作計劃。2018年底前,稅務總局將再取消20項涉稅證明事項,實現5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2019年,對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再精簡25%以上,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2018年底前,實現5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2019年底前,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
另外,在稅務注銷等環節推行“承諾制”容缺辦理,凡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如相關資料不全,可在其作出承諾后,即時辦理相關業務。
稅務檢查要一視同仁
記者也注意到,《通知》特別提出,各級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檢查中,也必須做到民營企業與其他企業一視同仁,堅持“無風險不檢查、無審批不進戶、無違法不停票”,對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要少打擾乃至不打擾,避免因為不當征稅導致正常運行的企業停擺。要以最嚴格的標準防范逃避稅,為守法經營的民營企業等納稅人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郭曉林表示,稽查部門將按照《通知》要求,不斷健全以稅收風險為導向、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監管機制,堅決依法打擊惡意偷逃稅特別是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只為虛開發票的“假企業”和沒有實際出口只為騙取出口退稅的“假出口”,同時又要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本報記者 趙瑩瑩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稅務總局 服務民營經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