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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構建科創成果轉化治理體系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增強高校成果轉化動力已成為校企協同創新的緊迫課題。目前,我國大學科技成果普遍存在轉化率低、產業化難的問題。打造創新創業高地,亟待破解科創成果轉化的瓶頸制約,盡快完善科創成果轉化治理體系。
當前,激勵保障機制不完善是制約大學科創成果轉化能力進一步提升的重要因素。
一是管理粗放,“不易轉”。國家雖然出臺了大量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但對強化操作性缺乏具體制度安排;部分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管理粗放,對本校專利結構、專利數量和質量把握不準,無法為其提供專業化的配套服務。
二是動力不足,“不想轉”。當前,政府支持的科研項目多以“專利數量”而非“成果轉化”為驗收標準;高校科研人員申請專利多以獲得“身份價值”而非推進市場化應用為目的;高校未建立對科研人員的系統化專利考核指標體系;各主體之間未構筑起良好的互信關系,且創新創業補償激勵機制不健全,科創人員成果轉化動力較弱。
三是能力不夠,“不會轉”。高校科研人員往往側重于項目申報和成果評審驗收,不擅長專利轉化;高校缺乏成果轉化專業人才,導致大量研發成果躺在實驗室,未打通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服務”全鏈條。
四是信息不暢,“不便轉”。企業與高校存在信息不對稱,導致科創人員對創新創業系列政策的知曉率不高,多方主體的需求對接失調,校企合作模式呈簡單化特征。高校科研項目成果與高科技產業未能實現精準對接,少有企業愿為高校專利到產品的轉化風險買單,高校教師自己組織資源開發又面臨諸多制度困境。
五是配套滯后,“不能轉”。目前,高校專利缺乏專業的運營機構,無法為專利擁有者提供有效的專業服務,且專利技術披露缺乏有效保障。很多高校的孵化器呈低水平粗放運行狀態,政府大多僅提供空間、給予政策紅利,孵化器缺乏專業性,且缺少提供高精尖儀器設備的公共技術平臺支持。
應該看到,現行科創成果轉化機制不完善,其核心問題是未能構筑起政府、高校和企業互信共生共贏的長效機制。必須從健全大學科創成果轉化的激勵保障機制入手,緊扣打造創新創業高地的靶心,精準施策,按照完善政府、企業、高校有效連接的思路,著力在破解科創成果轉化難題上下功夫,盡快構建完備的科創成果轉化治理體系。
第一,強化管理引導。可建立統一的知識產權處置使用工作領導機構并制定規范流程。在政府指導和支持下,組建新型企業聯盟、產業聯盟、創新聯盟,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匯交工作機制,暢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推動企業與大學開展創新戰略合作,引導有條件的高校建立健全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機構,明確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知識產權管理的職責,強化市場運營能力。
第二,健全配套機制。一是政府依托創新創業推進技術轉移,要充分利用國家創新創業及各種激勵企業創新的優惠政策,為高校創新創業提供更為實惠的空間平臺和政策支持;二是政府應以多種方式支持發展新型孵化器,提供包括空間、技術、生產、市場、資本等一系列服務。
第三,創新資本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大學科創成果轉化離不開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的支持,需要完善技術產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等各類平臺功能,促進科技成果與資本的有效對接。一是建議創新探索建立技術與資本高效對接的六項機制:信用激勵機制、風險防范與補償機制、以股權投資為核心的投保貸聯動機制、銀政企多方合作機制、分階段持續支持機制、市場選擇聚焦重點機制。二是依托大學科技園,由政府產業基金、風投創投機構、大學知識產權組織共同組建獨立的、市場化運作的新型運營管理公司,為科研成果“孵化—轉化—產品化—產業化”提供一條龍服務。三是要探索完善創新投入引導激勵機制,推行“創新券”政策,加強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緩解高校和教師成果轉化過程中的后續經費“斷糧”壓力。四是要根據創新創業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開展創業投資精準服務。五是可從高校成果轉化的凈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引導資金,促進其與社會資本充分融合,實現科創成果與社會資本的良性對接。
第四,加快政策體系協同。一方面,高校要為致力于科技成果轉化的教研人員在科技成果產權激勵、職稱評定、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制度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做好助其持續研發的“加法”和輕裝上陣的“減法”。另一方面,要重點借鑒、吸收和完善以中關村“1+6”政策體系為代表的先行先試系列政策,以遵循高校科創成果轉化和企業成長、產業發展的自身規律為主線,以激勵科技成果轉化和企業研發創新為核心,以人才、技術、資本、管理等創新要素優化整合為方向,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梳理并加快相關政策的修訂、調整和優化,構筑具有獨特競爭力的政策體系。此外,還要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管理體制,切實保障和兌現科技人員成果轉化中的合法權益、收益,以充分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形成政府、企業和高校的創新合力。
(作者單位:中共長沙市委黨校、長沙行政學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轉化 成果 高校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