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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種抗癌藥入醫保 中國醫保局談落地問題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電 (記者 董子暢)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11日在北京舉行政策吹風會,介紹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情況。醫保局醫療組牽頭人熊先軍表示,醫保局印發談判結果文件后,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照支付標準在省級集中采購平臺公開掛網,醫保部門要調整醫保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在這個過程中,醫保局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醫生用藥的指導,保障抗癌藥的采購和合理使用,確保藥品進得了醫院,患者可以買到。
國家醫保局(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張尼 攝
近日,國家醫保局將17種談判抗癌藥品納入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范圍,并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據介紹,17個藥品中有15個進口藥和2個國產藥,治療領域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與談判前相比,談判藥品的支付標準平均降低達到56.7%,降幅明顯,大多數進口藥品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和地區。
“我們在與企業簽訂的協議中已經明確要求必須在全國范圍內保障供應。而且從企業的角度看,下一步最應該做的是加大供應,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從動機上來說也不會斷供。”熊先軍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醫保 抗癌藥 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