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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珠海市原市長李澤中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新華社廣州9月6日電(記者詹奕嘉)廣東省人民檢察院6日通報,經該院指定管轄,廣東省珠海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澤中(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日前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7年,李澤中在擔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珠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且李澤中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秦云
關鍵詞:廣東珠海市 李澤中 受賄 濫用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