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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城管被瓜農傷害致死案”:兩名嫌疑人被逮捕
蘭州警方通報“城管被瓜農傷害致死案”
兩名嫌疑人被逮捕一人被釋放
本報蘭州8月29日電 記者趙志鋒 今天,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通報了“7·18”城管執法人員被傷害致死案件情況。通報稱,經過蘭州市公安局專案組一個多月的調查走訪、勘查現場、調閱視頻、詢問受害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等工作,目前,7月18日發生在蘭州市城關區雁北路的“7·18”城管執法人員被傷害致死案主要事實已查清。
經查,2018年7月17日21時許,城關執法局雁灘中隊副中隊長李某文帶領3名隊員,在雁北路某小區前巡查執法時,發現王某宏、王某文、王某武父子3人占道經營賣瓜。在執法過程中,4名執法人員遭到王某宏父子3人阻擾。執法人員撥打110報警后,城關分局雁園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依法處置,經疏導訓誡后雙方離開。
7月18日11時許,李某文帶領隊員王某軍、丁某濤等15名隊員前往北面灘二村開展日常巡查工作時,再次發現王某宏父子3人占道經營。在清理整頓中,當執法人員扣押地秤時,3人辱罵阻擾,王某武手持榔頭毆打執法人員,在榔頭被奪下后,王某武又持刀將執法人員王某軍、丁某濤、李某文捅傷,致丁某濤肝臟、脾臟破裂、手臂肌腱斷裂,李某文胃部、肝臟破裂;在受害人王某軍被捅傷倒地后,王某文手持木板對倒地的王某軍進行毆打,隨后王某武又舉起地秤連續打砸王某軍,導致王某軍死亡。
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宏、王某文、王某武被城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25日,針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武自稱有精神病的情況,經司法精神病鑒定,王某武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8月9日,城關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文、王某武批準逮捕,依法將王某宏釋放。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蘭州 城管被瓜農傷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