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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協力推“4+3+X”模式 協助市委出臺民主監督《實施辦法》
江蘇省南通市委辦公室日前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推動市政協民主監督工作更為規范、更趨完善、更富實效。“全市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要自覺接受、積極支持和保證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認真傾聽批評和建議,并督促有關方面辦理監督意見。”市委書記陸志鵬在專題研究《實施辦法》的市委常委會上,對進一步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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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南通市政協把加強民主監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探索形成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項進行的專項監督,緊扣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民生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的專題監督,針對市政協向市委、市政府報送的建議案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的跟蹤監督,寓民主監督于助推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落實和提案辦理、委員服務管理等工作之中的融合監督等4種新的民主監督形式。加上常規會議監督、視察監督、提案監督3種監督,以及在網絡新媒體平臺、特約監督員等領域的繼續探索,構建了“4+3+X”的民主監督模式。
《實施辦法》總結提煉了“4+3+X”民主監督形式,進一步明確了民主監督內容;專門就辦理落實民主監督意見作出具體規定,如明確相關部門要在30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意見進行回復;提出健全政協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知情明政、協調落實、辦理反饋、效果評價和權益保障等6大工作機制。委員們認為:“《實施辦法》界定了民主監督邊界,厘清了怎么監督、誰來監督、如何應用等問題,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市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說:“對民主監督的落實和效果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了責任擔當。”
《實施辦法》出臺后,市政協立即召開黨組會議、主席會議,明確今年將圍繞“南通沿江生態帶”建設情況開展專項監督;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三河三行業”整治開展專題監督……市政協主席黃巍東表示:“民主監督工作是今年市政協的重點突破性工作。我們要以《實施辦法》出臺為契機,把市委的要求轉化為政協事業創新發展的動力,促進民主監督工作邁上新臺階。”(瞿衛東 陳凱)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民主監督 監督 市委 市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