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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辦學校收費管理試點改革方案公示 22所學校將試點收費
新華社天津6月18日電(記者周潤健)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天津近日就民辦學校收費管理試點改革有關方案進行了公示。根據該方案,這個市擬選擇22所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試點放開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具體學費、住宿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
方案指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民辦學校應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并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3年內應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提供方便所收取的代辦、服務性收費,應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不得強制收取。
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調整時,應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即新入學學生執行調整后的收費標準,在校生仍執行原收費標準。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方案同時也表示,未納入試點的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仍按照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收費 試點 民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