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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被執行人叫囂"來抓我" 法官滿足要求拘15天
原標題:福建一被執行人叫囂“來抓我”,法官“滿足”要求拘留15天
6月的第一周
永春法院執行干警這樣度過:
這一周,他們開展統一執行行動3次;
這一周,他們拘留被執行人、案外人2人,查封房產4處,執結案件23件,實際到位金額249.79萬元;
這一周,他們也經歷了撲空;
這一周,8名一線執行干警,病倒了4人,但是他們依舊在奮戰。
“來抓我”獲滿足
“執行法官請你在6月4日前,將堆放在某廠的砂石清空,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處以司法拘留。”
5月31日,執行法官向劉某湖發出最后通牒。對此,劉某湖霸氣回應。
劉某湖
要抓來抓啊!
6月7日,為滿足其“來抓我”的要求,執行干警一行來到湖洋鎮將劉某湖抓獲,并以阻礙法院執行為由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天。
上述廠房原系永春某工藝品公司廠房,2015年該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欠下大批工人的工資,由此產生了大量追討勞動報酬的民事案件,2016年5月起,這些案件陸續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執行局依法將該公司名下的廠房、設備等查封拍賣用于支付工人工資,而該廠房因屢次流拍而暫時空置。
今年5月初,執行干警發現,廠區內的空地被人擅自堆放了大量砂石。經多方了解,原來是當地村民劉某湖為堆放其用于出售的砂石而私自占用了該場地,執行干警先后多次電話通知劉某福將這些砂石清空,但劉某福始終態度惡劣、甚至口出狂言,在拘留當天,還大肆辱罵執行干警。最終,他如愿等來了司法拘留的處罰。
“確認過眼神”抓的就是你
李警官,他就是詹某文,快抓住他!
6月8日上午,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執行干警一行正在協助執行人陳某的帶領下,前往仙夾鎮德田村準備對被執行人詹某文實施拘傳。不曾想,剛到村口便看到詹某文駕駛摩托車向執行干警們駛來,陳某馬上將其認出并發出示警,干警們迅速采取行動將詹某文控制。
(途中偶遇詹某文)
詹某文是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被執行人,2017年5月1日,詹某文駕駛摩托車與陳某鴻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鴻和其所載的姐姐陳某梅受傷。姐弟兩人傷勢均較嚴重,先后輾轉永春縣醫院、泉州180醫院治療,花去醫療費等16余萬元。因詹某文始終沒有履行賠償責任,姐弟二人于今年1月將詹某文訴至永春法院,經審理,法院認為,詹某文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扣除交強險賠付責任后,仍需賠償姐弟二人經濟損失共計68722元。因詹某文不愿主動履行賠償責任,6月1日,案件進入強制執行。
詹某文被司法拘留
被帶到法院后,詹某文仍不愿履行,執行法官決定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為由,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日。
法律規定與村規民約的糾葛
“女兒婚嫁戶口遷入的,其本人及配偶和子女不享受本社區的任何福利,這是我們組全體村民的決議。”永春某村民小組組長李某甲對執行法官如此說。早前,該村民小組正是以上述理由拒絕將集體土地補償款及租金款分配給李某乙一家。2017年3月,李某乙將該村委會和村民小組訴至永春法院,要求參與村小組土地補償款及集體租金款的分配,經審理,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令該村民小組返還李某文三人相應款項。判決生效后,村民小組始終不愿履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覺醒,越來越多這種村規民約損害個人合法權益的糾紛涌入法院,如果不能妥善處理,特別是真金白銀兌現勝訴人合法權益,無疑會對法院的司法權威造成較大傷害,有鑒于此,永春法院決定,在近期集中清理一批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以實際行動捍衛司法權威,確實兌現勝訴人合法權益。
法官正告
“堅持依法治國,法律是準繩,任何村規民約都不能與法律相抵觸,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決必須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即是違法行為。執行案件有特殊主體但絕無特權主體,執行過程中,我們將一視同仁,絕不會區別對待。”
日復一日
周而復始
新的一周
執行干警開啟了又一輪忙碌……
為他們打Call!
編輯:曾珂
關鍵詞:福建一被執行人叫囂"來抓我" 法官滿足要求拘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