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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摒棄“唯GDP論” 不借環保整改之名洗白違法項目
山東:摒棄“唯GDP論”,不借環保整改之名洗白違法項目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5月29日,澎湃新聞從環境部獲悉,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東時指出的問題,山東省及時制定上報《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日前正式對外公開。
《整改方案》確定了三條基本原則:一是用督察整改倒逼新舊動能轉換,從根本上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二是立即停止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等待、不觀望,不講價錢、不打折扣,不借督察整改之名“洗白”違法違規項目;三是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摒棄“唯GDP論”。
《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環境空氣中顆粒物濃度比2013年改善50%左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濃度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重點流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分別達到60%以上和98%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2.5%,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土壤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整改方案》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確定了7個方面共計27項措施。其中,山東省委、省政府成立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各項工作,各級各部門成立相應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建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制度,每月按要求向國家環保督察辦上報整改進展情況。
此外,《整改方案》還提出,要成立責任追究組,依規依紀依法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其他問題,一并進行問責。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門,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8月至9月組織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反饋后,8省(區)黨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編輯:曾珂
關鍵詞:山東摒棄“唯GDP論” 不借環保整改之名洗白違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