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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2017年以來挽回經濟損失21.3億元
新華社福州5月26日電(記者王成)記者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去年以來,福建省公安機關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9599起,挽回經濟損失21.3億元。
“非法集資犯罪風險加劇,網絡傳銷犯罪花樣翻新,金融涉稅經濟犯罪高位運行……”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平介紹,當前福建省經濟犯罪總體仍處于高發態勢,且新手段、新形式不斷涌現。
在一起典型案件中,以犯罪嫌疑人黃某芬為首的傳銷組織,采取“五級三晉制”的純資金運營模式,對外宣稱只要繳納6.98萬元,通過發展下線,經兩至三年資金運作,就可以賺到1040萬元,誘騙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福州市羅源縣公安局立案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57名,清查、教育、遣散傳銷人員3915名,涉案金額2106萬元。
楊建平說,福建警方重拳打擊非法集資、傳銷、地下錢莊、假幣等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妨礙改革發展大局、侵害民生利益的突出經濟犯罪,同時堅持重點領域整治與大要案攻堅并舉,破案與追逃追贓并重,有效遏制了突出經濟犯罪的高發勢頭。
據統計,2017年以來,福建省公安經偵部門共破獲部督、省督案件60起,成功追回境外逃犯84名,其中“紅通”逃犯7名。(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福建 警方 挽回經濟損失 億元 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