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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機鬧” 當管則管
據媒體報道,20多名狂熱的粉絲為追隨明星,買了機票全程追蹤。他們堵在登機口,拍下偶像的一舉一動,造成航班起飛延誤。起飛后,原本坐在經濟艙的粉絲又齊刷刷地奔向頭等艙,等航班落地滑行時,他們又不聽勸阻起身堵在機艙出口……
這樣的事情已經不是偶然。近日,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公布了9起“機鬧”事件; 去年北京首都機場僅T3航站樓有記錄的粉絲警情就達20起,粉絲規模都在50人以上;幾年前,在杭州蕭山機場因粉絲聚集太多而把機場玻璃擠碎……
粉絲追星雖是個人權利,但必須要以不影響、不危害公共安全,不侵害他人的利益為前提。那些為了追星未驗登機牌就直接沖進登機口堵門拍照,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等行為,已經影響了機場秩序,干擾到航班運營,按民航的有關規定,都屬于“機鬧”行為。《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關于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規定:機場內禁止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等11種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給單位或者個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等部門聯合發布,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規定:旅客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等9種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將列入“黑名單”限制乘機。
粉絲追星現象中,明星和經紀公司的造星方式也需要反思。據警方披露,很多粉絲的機場接機聚集其實是經紀公司鼓勵并資助的,正是他們喜歡用炒作的方式刷“存在感”提升知名度,才給粉絲造成了巨大暗示,助長了“貼身式”追星的瘋狂方式。解鈴還須系鈴人,對于粉絲的非理性行為,明星本人不能袖手旁觀,而要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以自身的影響力勸導制止那些不當的追星行為。
作為管理者的機場和航空公司在此類事件中,應該承擔起維護運行秩序、保障乘客安全的法定責任,對于各類“機鬧”行為都要及時制止、合理疏導,果斷處置,讓一些不法者為他們的出格行為付出應有代價,從而提高瘋狂追星的法律成本。
追星無可厚非,但是一定要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之內,在公共安全秩序約束之下理性而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粉絲 機鬧 機場 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