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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產品頻發 力破租金“不安全感”
在“租購并舉”住房制度改革的確立下,不僅房地產開發企業大舉進軍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機構也在加速涌入這片藍海,與此同時,與住房租賃有關的金融產品亦紛紛來襲。
如工商銀行北京分行宣布,將為住房租賃市場企業端與個人端推出專屬金融產品。其中,為租賃住房建設主體推出的“租賃住房開發貸款”,融資金額可達項目總投資80%、期限可達25年;為個人承租者推出的“個人租賃住房貸款”,融資金額可達100萬元、期限可達10年;再比如中國建設銀行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出“CCB建融家園”長租社區,并發布個人住房租賃貸款產品“按居貸”。此外,還有中信銀行、中國銀行等多家銀行宣布了類似的房屋租賃金融產品計劃。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仔細剖析住房租賃市場本身,無論是從投資回收期還是明確盈利點,住房租賃相比住宅開發的銷售模式,都處于一定劣勢,如果沒有商業銀行相關金融產品的支持,那么房企在住房租賃領域就難以快速擴張并產生規模化效應。因此,銀行針對住房租賃市場推出的金融產品應該首先助力于房源供給方,并可以提供從項目拿地到建設、房源獲取到租賃運營、資產進一步盤活等一系列生命周期的金融相關服務。而對于租戶的保障則在房源供給量增加的同時,逐步完善,并重點解決保障租賃長期化、租金穩定性等痛點問題。
“可以肯定的是,越來越多住房租賃金融產品的推出,將更有利于推動住房租賃市場朝著企業規模化、運營專業化、保障體系化方向發展。”張波告訴記者,從租賃房源供給方來看,金融產品可提供租金收付、資金融通等金融服務,并利用租賃經營權提前變現等方式來減輕企業的壓力。對于承租人,金融產品可以作為背書,為承租者提供長期租賃保障,還能在極大程度上減小房租不定期上漲等“不安全感”因素。
雖然金融產品的創新能夠進一步服務日漸壯大的住房租賃市場,但在大量資金涌入租賃金融領域、且前期已出現消費貸、首付貸等違規資金為樓市加杠桿后,如何規避這一現象也顯得極為重要。
對此,張波認為,監管的核心點在于如何有效確定房源的真實性和出租合同的真實性。換言之,政府主導的房產租賃平臺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從租賃房源的管理到租賃合同備案都要從源頭進行監控,嚴格審核個人貸款資格,同時對套現行為加大懲處力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租賃 金融 產品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