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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提供虛假證明規避限購者五年內不得購房
新華社海口4月1日電(記者王存福)記者從海南省住建廳獲悉,海南將嚴格執行限購“新政”,對提供虛假證明、規避限購政策購買住房的個人,一經發現,撤銷其購房合同網簽備案,5年內不得在海南省購房。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3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規范管理房地產市場。對違規銷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取消網簽備案資格,并限制企業和法人代表在海南省從事新的房地產開發業務。對違規銷售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撤銷備案,5年內禁止在海南省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同時,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超出備案價格、擅自提價的房地產企業,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采取不予發放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表、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停發后期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
對利用各種虛假宣傳和不實信息炒作,擾亂房地產市場的,由房管(住建)、國土、物價、工商、稅務、銀監、網信等部門按職責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涉及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編輯:秦云
關鍵詞:海南 虛假證明 五年內不得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