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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及以上城市明年底前將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近日,《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印發,方案表示,2019年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將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方案稱,此次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是,利用兩年時間,全面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包括縣級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立、治”三項重點任務,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保護區邊界標志,整治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定期開展水質監測,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方案就進度安排指出:2018年3月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排查,建立問題清單;2018年年底前,長江經濟帶11省(市)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其他地區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2019年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方案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勇于擔當,敢于碰硬,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環境違法問題全部按期清零。中央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查督辦,重點檢查各地水源地是否完成保護區劃定、環境違法問題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各地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弄虛作假、進展遲緩等問題突出的,以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出現惡化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地方按不同情形實施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編輯:曾珂
關鍵詞: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