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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證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
3月11日下午3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總監(jiān)票人、監(jiān)票人名單草案,投票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guān)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張德江向大會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鞠鵬 攝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以下為報告實錄:
張德江:(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人民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信,來源于對中國共產(chǎn)黨堅強領(lǐng)導的自信,來源于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自信。在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的歷史進程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展現(xiàn)出巨大的政治優(yōu)勢和組織功效。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證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堅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為黨和國家興旺發(fā)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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