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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鵬杰委員:建議明確保險個人代理人法律地位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 張春莉)“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發布的《2017年中國保險行業人力資源報告》數據顯示,中國保險業人力資源發展指數穩步增長。其中,保險從業人員規模增幅最大,較上年增長15.76%。”全國政協委員王鵬杰認為,實現保險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保險個人代理人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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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目前營銷員(含代理人)流動率偏高,其原因在于與保險公司關系不穩定,缺乏歸屬感。目前的保險營銷制度下,保險個人代理人是一般的民事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這意味著代理人不是保險公司的員工,不具有勞動者法律地位,而保險公司對代理人卻普遍實行員工式管理。保險代理人其待遇之低、穩定性之差,直接導致了大量高素質營銷人才不愿進入的局面。更有甚者,會出現保險個人代理人因缺乏歸屬感,為了短期利益而損害保險人、投保人利益的問題。
為此,王鵬杰委員建議:首先,需在現有的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將現行委托代理制,直接轉換為員工制,明確其勞動者法律地位。對保險個人代理人實行員工制管理是解決其法律地位的有效措施。其次,建立勞動關系式的“外勤職員”制度,逐步理順和明確保險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的法律關系。最后,在現有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允許保險個人代理人所帶團隊的受益權家族繼承,這將極大幫助公司營銷隊伍的穩定發展。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保險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