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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認定26萬多戶納稅人4月1日起開繳環保稅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楊學嘉、郁瓊源)國家稅務總局27日對外發布,2018年我國最新亮相的環境保護稅將于4月1日迎來首個征稅期,目前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共識別認定環境保護稅納稅人26萬多戶。
2018年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法正式施行,我國歷史上有了首個以環境保護為目標的稅種。環保稅實行按季申報。
“能否確保環境保護稅首個征期平穩順利,是關系到環境保護費稅制度轉換成功落地的關鍵。”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在當天舉行的國家稅務總局第一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說。
根據環保稅法,環保稅的征稅范圍為直接向環境排放的大氣、水、固體和噪聲等污染物。
環保稅的納稅人,則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這意味著,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不繳納環保稅。居民個人也不屬于納稅人,不用繳納環保稅。
確保首個征期平穩有序,加強培訓至關重要。孫群介紹,目前全國已累計輔導環境保護稅納稅人超七成。
如何減輕納稅人的報稅負擔也有助于新稅種平穩落地。
孫群介紹,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圍繞“簡潔、減負”優化設計,由原來排污費按不同行業制定調整為按“水、氣、聲、渣”四類污染物制定,申報表大幅精簡,減少報表數量和納稅人填報字段量近三分之二,同時有效減輕了納稅人的填報和計算負擔。
他說,目前已基本完成網絡報稅系統與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的聯調測試,確保首個征期納稅人能足不出戶進行網上申報。
編輯:秦云
關鍵詞:納稅人 環保稅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