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黨派·聲音>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
人民陪審員制度,民主黨派如何建言?
近日,首部專門針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民陪審員制度在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其實,圍繞“人民陪審員制度”課題,民主黨派也屢屢建言獻策,以下摘錄部分建議。
民 革
2008年全國兩會期間,民革中央的大會發言和提案,就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有關。為調查人民陪審員制度在全國的實施情況,民革中央于2007年在全國范圍的不同省(市、區)進行了問卷調查,并提出了加大對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宣傳力度;以法律形式來規范陪審員的性質、地位、職能、權利與義務;建立任職資格審查制度;增加法院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對人民陪審員進行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法院要加強對陪審員的聯系、管理和考核,建立激勵機制;財政要給予人民陪審員以經費保障等建議。
民革中央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也曾在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建議:降低人民陪審員的門檻,推行和擴大人民陪審團制度試點;擴大陪審員的范圍,擴大陪審員的規模和限制陪審員的審判職能、增強陪審的有效性,規定人民陪審團的事實認定一般具有約束力。
民 進
民進中央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施杰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提交了《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完善的提案》,建議根據案件的類型重新劃分采取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案件類型,將更貼近人民生活、與衣食住行相關的案件交由審判員與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工作情況報告附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在北京、河北、江蘇等省市的19個中級、基層法院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為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提供實踐依據。
九三學社
九三學社中央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上提交了《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過程中的問題及解決建議》。建議健全人民陪審員選任激勵機制。加大人民陪審員業務培訓力度,組織參加法律知識培訓,最大限度發揮人民陪審員工作積極性;增加陪審員信息補充環節和完善證據鏈審查程序。
臺 盟
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臺盟中央提交《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提案》。因為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合而不議”“參審不參判”的狀況普遍存在。為此,臺盟中央對改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提出以下幾點建議:要擴大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名額;普遍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增加人民陪審員在合議庭的人數;將人民陪審員的職責主要集中于認定事實;進一步明確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張雯寧 整理報道)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人民陪審員 制度 民主黨派 建言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