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沈陽推多項利好政策落實“租購同權”
新華社沈陽11月28日電(于也童)外地人租房即可落戶、子女可就近或分配入學、符合條件可在沈陽參加中高考……作為全國住房租賃試點城市之一,沈陽市不斷研究解決承租人“租購同權”的問題。
27日,沈陽市發布的《關于在沈租賃住房居民享受公共服務相關政策的通告》明確提出,在沈陽租房且符合條件的外地人可享受一系列公共服務權利。
根據通告,對于特定人群,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申請落戶時可以將租賃住宅作為落戶地。且凡在沈陽租賃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人員(包含沈陽下轄的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均可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在基本保險、就業扶持、子女入學、相關證件換領等方面享受相關公共服務權利或與沈陽市民同等的待遇。
同時,沈陽市將繼續執行房租補貼政策,非沈陽市戶籍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沈陽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租用的房屋屬性為住宅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來支付租房房租。在沈陽租房的外地人還可享受社會臨時救助、居家養老以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務。
沈陽市房產部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完善和擴大承租人應依法享受的公共服務和權利,提升配套服務待遇,穩定租賃關系,提高“新市民”在沈陽居住的歸屬感。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沈陽 沈陽市 政策 租購同權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