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促進民生補短板 福建省出臺20項價格政策
福建省物價局日前出臺《關于運用價格政策促進補齊民生短板的意見》,圍繞教育、養老、城鄉民生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推出20條價格政策措施。
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意見》提出,將現行公辦幼兒園委托定價管理方式改為授權定價管理方式,取消現行省級以下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高限管理政策,支持各地公辦幼兒園發展。
同時,完善公辦高校教育收費管理。從2018年秋季起,對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實行類別定價管理,并由政府定價管理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從2019年秋季起,將現行具備研究生培養資格、不具備研究生培養資格的兩檔學費標準,進一步細分為具備博士研究生、具備碩士研究生和不具備研究生培養資格的三檔學費收費標準。
進一步放開民辦學歷教育收費。從2017年秋季起,民辦本科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從2018年秋季起,民辦中、高職(含民辦技工學校)學歷教育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改變獨立學院學費標準管理方式,實行類別定價管理,并由政府定價管理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
為促進養老事業發展,《意見》提出,除對公建公營養老機構的基本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外,對民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養老機構的養老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或協議定價。
為促進城鄉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新的價格政策還包括實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引導新能源汽車推廣和消費、落實城鄉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推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落實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放開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收費、健全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管理制度、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政策等。(記者 潘園園)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收費 管理 促進 民生 價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