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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助力全面開放新格局
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在眾多對外開放舉措中,“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的提法受到關注。
所謂自由貿易港,通常是指設在國家與地區境內、海關管理關卡之外的允許境外貨物、資金自由進出的港口區,外方船只、飛機等交通運輸工具也可自由往來。
目前內地城市中尚無自由貿易港。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的《全面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提出,在上海的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立自由貿易港區。
“從自貿試驗區到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意味著更全面、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是推進開放型經濟的新舉措。”十九大代表、上海市金融黨委書記、上海市金融辦主任鄭楊說。
業內人士指出,自由貿易港通常被視為開放程度最高的自貿試驗區,往往能成為一個地區、乃至全球開放高度和貿易樞紐中心。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說,在自貿試驗區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自由貿易港,將會推動實施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在金融、服務業等領域開放層次更高、力度更大,形成更高程度的資源優化配置,也有助于對接國際貿易投資新規則。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自由貿易 開放 探索 建設 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