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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一日連發5個監管函 暫停5家險企關聯交易
被發監管函的5家險企上海人壽、陽光人壽、渤海人壽、君康人壽、珠江人壽,均存在關聯交易管理不規范、關聯方檔案不完整、關聯交易未識別未報告等問題。保監會要求其自發函之日起6個月內,禁止直接或間接與關聯方開展包括借款在內的部分交易,并立即進行整改。
保監會再次出重拳,嚴格治理保險公司問題。10月11日晚間,保監會一連下發5張監管函,指出在年初進行的公司治理現場評估中,上海人壽、陽光人壽、渤海人壽、君康人壽、珠江人壽5家保險公司在“三會一層”(股東大會、董事會和高管會議)的運作、內部管控機制、關聯交易管理、內部審計、考核激勵等方面存在問題。保監會要求這5家險企自發函之日起6個月內,禁止直接或間接與關聯方開展包括借款在內的部分交易,并立即進行整改。
5家險企均存在關聯交易問題
保監會9月通報的公司治理現場評估結果顯示,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亟須進一步加強。評估發現,險企在三方面存在問題。一是關聯方檔案管理不完備。包括更新不及時,股東未提交不存在不當利益輸送書面聲明。二是關聯交易管理不完善。包括未對關聯交易開展有效的審計,公司與主要股東及關聯方重大關聯交易未經獨董審議,公司關聯股東、董事未回避表決關聯議題,未及時披露重大關聯交易、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信息,未按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關聯交易季度報告。三是部分公司的關聯交易存在重大風險。包括通過資產管理產品、信托計劃等多層嵌套,向關聯方輸送利益。
被發監管函的5家險企均存在關聯交易管理不規范、關聯方檔案不完整、關聯交易未識別未報告等問題。針對險企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保監會要求其自發函之日起6個月內,禁止直接或間接與關聯方開展包括借款在內的部分交易,并立即進行整改。6個月期滿之日起的三個月為觀察期。觀察期內,保監會還將對此項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視情況采取后續監管措施。除此以外,渤海人壽及君康人壽在股東股權方面的問題也引人關注。
保監會:暫停5家險企關聯交易
隨著保險業的快速壯大,保險業關聯交易數量居高不下,隱蔽性、復雜性不斷增強,有的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保險公司,有的甚至將保險機構作為融資平臺,成為保險公司重大風險隱患,這也成為監管層關注的焦點。
此前,保監會就曾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針對當前關聯交易管理中存在的關聯關系難以識別、交易結構復雜多變、關鍵環節審核責任不清晰等亂象問題,做出進一步明確規定,比如加強關聯交易統籌管理、明確“穿透監管”原則、建立“責任到人”的審核和追責機制、增加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等,并對關聯交易日常報告進行了相應的規范。
對于上述5家公司存在的不同問題,保監會要求各家公司在接到監管函后立即實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項工作組,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當明確具體時間和措施,確保將每一項問題的整改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
保監會副主席:問題公司要進行責任追究
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近日在中國壽險十月前海峰會上表示,這幾年,少數人身保險公司出現的治理失效、虛假資本、違規運用資金等問題,就與漠視風險直接相關。
他認為,人身保險業要強化合規理念。經營管理要尊重客觀規律,遵守市場規則,平衡好風險與利潤之間的關系,從源頭防控風險,不能投機取巧、急功急利,更不能試圖鉆制度空子甚至以身試法。
險企還需強化風險管控。重點是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正常的資產負債錯配是金融業的利潤來源之一,但不能錯配過大。要加強資產負債的類型、數量、期限等匹配管理,完善定價、投資、風險管控機制,實現資產負債在長期、中期、短期上的科學匹配,防止錯配過度。資產端和負債端的管理不可偏廢,要兩頭都抓住,兩頭都要抓好。
對于有問題的公司,黃洪表示要進行責任追究。明確保險公司防范風險的主體責任,完善風險處置機制,嚴肅風險追責,發生風險倒查責任、終身問責。
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保監會 一日連發5個 監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