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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聯動法律熱線”意義不止于減壓分流
9月19日,記者從廣東省司法廳召開的110報警服務臺與12348熱線聯動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為減輕110接警工作的壓力,將糾紛類非警務報警求助分流至12348熱線,由專業律師提供專業解答,并引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據了解,廣東省110報警服務臺與12348熱線聯動的創新舉措,在全國尚屬首例。(9月20日《南方都市報》)
有事找110,對警方而言既是信任,也是壓力。實務中,幾乎所有地方的110接到群眾的報警與求助,相當部分都超出了警務報警求助的范疇, 不但加大了警方的負擔,一些事項因為超出警方的職能,難以得到比較好的處理,影響了效率。
廣東省嘗試110與司法部門的12348熱線聯動,將一些民事糾紛類的報警求助,分流至12348熱線,由專業律師提供專業解答,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從實踐來看,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自今年1月12日至9月17日,廣州警方已指引約5.93萬民眾使用12348熱線解決糾紛,帶動全市基層公安機關日均出警數下降183次,滿意率超過96%,取得了惠警利民的雙贏效果。
很明顯,這種做法的意義,首先是給警務分流減壓,但又不止于此,把一些社會糾紛分流到更合適的法律渠道處理,更充分證明了法治對社會關系調節的積極作用,且比治安矛盾調處單一渠道更有實效。治安、行政、司法,是調節微觀層面社會關系的主要手段,尤其是民事領域的糾紛,運用法律手段來調節權利的沖突,更有利于提升社會的法治信仰,減輕公民對權力治理的依賴,形成更完善的社會治理體系。從這角度而言,110聯動法律熱線具有普適性的借鑒價值,各地都可以加以嘗試與運用。
此外,廣東110與法律熱線聯動動因的背后,公民對維權、求助信息渠道的單一依賴不能被忽視。110分流到法律熱線糾紛的數量,占到同期法律熱線接受咨詢量的10%,類型還包括勞資、債務、消費、土地權益等糾紛,涉及到一些行政管理與執法的范圍。這些至少反映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公民法律意識與法治的信任意識有待加強;二是公民對公共管理部門職能以及求助的信息渠道不了解、不清楚,找不到最優的求助路徑。
應當說,這在各地110的警務中帶有共性,實務中警方雖然可以通過指引的方式,告知求助者正確的渠道,但又容易造成部門之間推諉的誤解。同時,一些侵權事項如污染、欠薪等,還需要警方與職能部門聯動處理。這也意味著,110聯動法律熱線的模式還可以向所有的行政執法領域延伸,形成一個信息轉接的網絡,同時,在環保、食藥、旅游、勞資等重點領域建立聯合處置機制,提高社會管理的水平與效率。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熱線 分流 糾紛 法律 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