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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泄密案被判無罪 "臺北地檢署"不滿將上訴
摘要: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泄密等案,臺北地院8月25日判馬英九無罪。“臺北地檢署”已收到判決,認為此判決混淆臺灣地區領導人的“院際”調解權,最快本周就會提起上訴。
馬英九(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9月11日電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泄密等案,臺北地院8月25日判馬英九無罪。但是,“臺北地檢署”不滿此判決,最快本周就會提起上訴。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已收到判決,認為此判決混淆臺灣地區領導人的“院際”調解權,最快本周就會提起上訴。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2013年8月31日,臺灣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督導特偵組辦案,監聽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電話時,意外發現柯建銘請前臺灣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關說司法案件,黃世銘隨即向馬英九報告案情。臺北地檢署起訴認定,馬英九為了政局安排,將偵查秘密泄漏給時任臺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馬辦副秘書長羅智強,9月4日黃世銘再對江宜樺泄密。因此,北檢依刑法泄密、教唆泄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馬英九,法定刑期最重可判3年。
據了解,黃世銘2015年已被臺“高等法院”依泄密罪判刑1年零3個月、得易科罰金45萬(新臺幣,下同)定罪,馬英九則在卸任后免除刑事豁免權。北檢去年12月啟動偵查,約談馬英九、羅智強、江宜樺等人,并于今年3月14日起訴馬英九。案件經北院法官唐玥審理5個月,開庭5次,并于7月7日終結辯論,8月25日判馬英九無罪。
此外,政爭爆發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也另提刑事自訴,控告馬英九同年9月1日凌晨致電教唆黃世銘于同日中午再赴官邸第2次向馬英九報告案情,涉教唆泄密,北院一審今年3月28日曾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上訴二審仍在審理中。(綜編/海外網 張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馬英九泄密案 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