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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的十年實踐
2007年9月1日,一部名為《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法規正式施行。這部《辦法》淵源何來?亮點何在?十年后的今天為您一一盤點。
回望過去,歷史定制源遠流長
提起藏傳佛教活佛轉世,許多人并不陌生,但恐怕很多人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實際上,順治十年(1653年),順治帝冊封五世達賴喇嘛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賜給金冊金印。從此之后,歷輩達賴必經中央政府批準冊封,成為定制,“達賴喇嘛”這一稱號及其在西藏的政治宗教地位也正式確定下來。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派欽差到扎什倫布寺,“照封達賴之例”,冊封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并賜金冊金印,從而確立了班禪額爾德尼在藏傳佛教格魯派中的地位。這樣,藏傳佛教格魯派最大的這兩個活佛轉世系統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支持,并形成由中央政府批準、冊封的定制。
但在清朝乾隆年間,藏傳佛教活佛轉世一度亂象叢生,時有蒙藏貴族買通大活佛或護法神,將自家后代指認為轉世活佛的情況,也有數位達賴喇嘛尚未成年便夭折。六世班禪的兩個兄弟皆是大活佛,卻因爭奪清廷對已圓寂的六世班禪的賞賜而心生怨恨,挾私怨勾引外敵廓爾喀兵(今尼泊爾)入侵后藏,將扎什倫布寺洗劫一空。乾隆帝派大軍入藏,驅逐廓爾喀兵后,令帶兵的福康安大將軍會同八世達賴喇嘛和甘丹頗章地方政府,共同議定了藏事章程,報經乾隆皇帝欽定后,稱為《欽定藏內善后章程》(因共有29條,故簡稱“二十九條”)。
透過這一事件,乾隆皇帝對藏地的活佛轉世流弊洞若觀火,他在《喇嘛說》中指出:“……孰意近世,其風日下,所生之呼必勒罕,率出一族。斯則與世襲爵祿何異……轉生之呼必勒罕出于一族,是乃為私。佛豈有私?故不可不禁。”如何禁?他開出的“藥方”——“二十九條”第一條就提出了流傳至今的金瓶掣簽,這直接體現了中央王朝的權力,一改過去由護法神說了算的狀況。
乾隆皇帝御制的用以掣定蒙藏大活佛轉世靈童的金瓶和象形簽。
金瓶掣簽制度受到了當時藏族官民的高度認同和支持,乾隆皇帝下令制作的金瓶送抵拉薩時,第八世達賴喇嘛親率大批貴族和三大寺高僧前去迎接,說明藏傳佛教界和信眾完全擁護中央政府的決定。
到了民國時期,中央政府完全保持了金瓶掣簽的做法,并在1936年頒布了《喇嘛轉世辦法》,規定大活佛的轉世必須上報中央,然后才能按照歷史定制、宗教儀軌尋訪,經過金瓶掣簽,最后中央批準。十四世達賴喇嘛之所以沒有經過金瓶掣簽,是因為1940年中央政府發布命令,批準拉木登珠免于金瓶掣簽,繼任十四世達賴喇嘛。
從清朝頒布的《欽定藏內善后章程》,到民國政府頒布的《管理喇嘛寺廟條例》《喇嘛轉世辦法》,中國中央政府對于藏傳佛教大活佛的管理一直有法可依。
這些舉措體現了中央對于西藏的管理,以及西藏與祖國的關系。西藏作為中國的一個行政轄區,歷代中央政權都將其社會各方面納入行政管理中,把對包括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在內的大活佛納入中央管理,西藏地方的政治、宗教領袖由中央政府任命,大活佛的轉世由中央政府批準認定、坐床由中央政府派員主持。
精心制定,傳承歷史一以貫之
新中國成立以來,曾先后完成了第十六世噶瑪巴、第十世班禪、第六世熱振等大活佛的轉世工作,保持了歷史定制,取得了成功經驗,體現了中國中央政府對西藏主權、對活佛轉世事務的最高決定權。2004年公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務條例》也特別針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做出了相關規定。
隨著時代的發展,藏傳佛教活佛轉世日益成為影響藏傳佛教未來發展的重要問題,尤其是涉及到了西藏宗教事務和中央政府之間的關系,關系到西藏各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摻雜了分裂和反分裂斗爭的交鋒,出臺一部符合時代發展要求、專門規范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法規已是勢在必行。
2007年,歷時數月,幾易其稿并反復征求意見,終于以《宗教事務條例》第二十七條“藏傳佛教活佛傳承繼位,在佛教團體的指導下,依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辦理,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為基礎,將這句雖然短卻分量十足的規定擴充成了擁有十四條條款的《辦法》。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管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法規,《辦法》以法律形式貫徹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繼承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歷史定制和宗教儀軌,保護了信教群眾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尊重了藏傳佛教信仰特點、傳承方式和宗教儀軌,規范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事務,保障了藏傳佛教的健康發展。
從清朝到民國再到新中國,時代在變,對于藏傳佛教大活佛的管理卻是一以貫之,《辦法》也延續了相關的歷史定制。從此以后,大活佛的轉世必須按照歷史定制、宗教儀軌、經過中央政府批準、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十年實踐,法律保障信仰自由
2010年7月4日,第五世德珠活佛轉世靈童的金瓶掣簽儀式在拉薩大昭寺釋迦牟尼佛像前舉行,掣簽選出的轉世靈童后來繼位為六世徳珠·加羊西繞班典活佛,這是2007年《辦法》施行后,第一個經金瓶掣簽認定的大活佛。
那一年,對第五世德珠·江白格桑加措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恰逢《辦法》頒布,由此獲得了充分的法規依據和保障。根據《辦法》,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對尋訪認定德珠活佛轉世靈童事宜進行了審核,明確了尋訪認定德珠活佛轉世靈童的呈報程序、主持尋訪認定的宗教團體等相關事宜,并確定轉世靈童須通過金瓶掣簽認定。
2010年4月7日,山南地區行署向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呈報了請求《準予尋訪認定第五世德珠·江白格桑加措活佛轉世靈童的請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也按照《辦法》相關條款,于同年4月23日鄭重下發了《準予尋訪認定第五世德珠·江白格桑加措活佛轉世靈童的批復》。按照批復,山南佛教協會組建了尋訪小組,在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指導小組的指導下,嚴格按照《辦法》和宗教儀軌、歷史定制組織實施了德珠活佛轉世靈童尋訪認定事宜。
在接下來近3個月的時間里,經過誦經祈禱、班禪額爾德尼·確吉杰布占卜指示方向、天文歷算專家算卦、高僧觀湖、密訪720多個村莊等一整套程序后,尋訪組逐漸將候選靈童范圍縮小,最后2位候選靈童參加了金瓶掣簽儀式,中簽靈童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坐床,第五世徳珠活佛轉世工作得以圓滿完成。
如今,這位年輕的活佛正在刻苦學習,精進修為,而這只是《辦法》頒布十年來,近60位新轉世活佛經歷的縮影。回看這十年,從尋訪過程到金瓶掣簽、從剃度坐床到培養教育,每一位活佛的轉世都嚴格依照歷史定制、宗教儀軌進行,符合《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這些成功的實踐一次又一次地向世人證明:中國共產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和四省藏區得到全面貫徹執行,眾多藏傳佛教寺院、高僧大德和信教群眾,完全可以按照宗教儀軌開展正常的佛事活動,信教群眾的基本宗教需求得到了滿足,更為維護西藏和四省藏區穩定發展、維護藏傳佛教有序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圖為2010年7月,班禪額爾德尼·確吉杰布為六世德珠活佛剃度并賜法名,圖片來源:《班禪額爾德尼·確吉杰布坐床二十周年》畫冊。
意義深遠,各界人士反響良好
《辦法》施行十年來,包括藏傳佛教界高僧大德和藏學界專家學者在內的各界人士對《辦法》評價很高。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西藏佛學院院長珠康·土登克珠活佛:
歷史上,活佛對西藏地方的政治和宗教生活起著重要作用,是中央政府對西藏行使有效管理的重要力量,所以歷代中央政府高度重視對活佛轉世的管理。
西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索朗仁增:
新辦法的頒布實施充分尊重了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規范了活佛轉世事宜,有利于依法保障藏傳佛教正常宗教秩序,充分滿足了廣大信教群眾的信仰需求,受到了藏傳佛教各界人士的擁護。
著名藏學學者陳慶英:
國家宗教事務局頒布《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依法保障藏傳佛教正常宗教活動,規范活佛轉世管理事宜。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科研業務辦公室主任李德成:
近年來藏區活佛轉世工作一直做得比較好,尤其《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繼清政府《欽定藏內善后章程》、民國政府《喇嘛轉世辦法》之后,使活佛轉世更加清晰、明確、全面。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宗教所所長周煒:
《辦法》從政治上、程序上、具體操作上、以及藏傳佛教后期的培養和管理上都規定得非常詳細,既繼承了傳統,又相當務實。《辦法》的頒布對維護祖國統一,保證藏傳佛教信教群眾宗教信仰自由,維護藏傳佛教在活佛轉世上的傳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從整體上來看,《辦法》經過十年的實踐,無論是藏傳佛教信教群眾還是活佛都是很滿意的。所以《辦法》無論是在理論層面上、政治意義上還是實踐層面上,都是一部既適合傳統又適合現代的法規,相信它在未來會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當代研究所拉加當周博士:
《辦法》體現了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歷史定制的繼承,體現了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宗教傳統的傳承,體現了依法管理藏傳佛教事務的原則,它有效地維護和彰顯了中央政府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工作的最終權威,提升了藏傳佛教事務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認定和培養了一大批愛國愛教的新轉世活佛,進一步依法保障了藏傳佛教文化的傳承,滿足了藏傳佛教信教群眾的基本宗教需求,有效遏制了分裂勢力利用活佛轉世滲透破壞西藏和四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和藏傳佛教正常秩序的行徑。
2017年7月10日,西藏佛學院首屆少年活佛班7名學員完成三年小學階段任務,順利畢業。圖為小活佛們在校園里相伴而行。中新社記者何蓬磊攝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活佛 轉世 佛教 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