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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長腐敗,要讓權力規范運行
前段時間,云南省文山州紀委通報10起教育系統違紀典型問題。這其中,有的中小學校長套取、截留學生各類補助費,用于發放福利或個人開支;有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設立小金庫;還有的違規插手工程建設……(9月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校園腐敗易發,諸如招生、基建等方面成了學校腐敗的易發區,而校長則是高發人群,一些校長虛報套取學生補助資金、國家財政資金,尤其是掌握優質教育資源的學校,更是容易滋生腐敗。這與中小學校長期以來實行校長負責制有很大關系,校長既管人又管物又管錢,權力過度集中,對其的監督制約機制又不夠健全,讓校長成了名符其實的“一霸手”。不僅是校長主動腐敗,一些有所求的人,比如求助學校采購的供應商,也會給校長送紅包、送回扣等等。
一把手成了“一霸手”,很多領域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在官場就很為常見,如單位一把手腐敗高發,在醫療領域也是如此,在偵破的醫療衛生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醫院院長往往成了腐敗“領頭羊”。中小學校長腐敗,與其他領域一把手腐敗一樣,都是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監督的結果,目前對于中小學校長的監督來自于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內部,但一些地方的中小學不專設書記一職,往往書記校長一肩挑,而工會和職代會又流于形式,其職權未能得到行使。而上級主管部門又相距甚遠,致使校長們山高皇帝遠,學校成了校長搞“一言堂”、說一不二的地方。
對此,要將校長權力關過制度的籠子,如對校長的權力要予以約制,要實行決策民生化,對如建立校務委員會,實行民主決策,防范權力集中于一個或少數幾人,還要實行財務公開化,要能推行崗位公開競聘,改變崗位可以私相授受的弊病等等。深圳市出臺的《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管理辦法》就值得各地借鑒,其設置了獨立的校長職級序列,建立“去行政化”的校長選拔機制。實行任期制,到任后進行綜合考核,優勝劣汰,對群眾評價高、綜合能力強、表現優秀者予以重用等等。
馬上又到了教師節,教育腐敗更引人關注。官員腐敗蠶食民生紅利、蠶食國家利益、民眾利益,校園腐敗也蠶食本應投入教育事業的資金與資源,侵害的是廣大學生的教育權利,侵吞的是投資國家未來、民族未來的教育資金。不能讓學校校長變成了“一霸手”,對教育腐敗要保持零容忍,要能健全相關制度,讓教育權力規范運行。不管是校長腐敗,還是教師教師節收受學生家長紅包、進行有償補課等“微腐敗”,都應在打擊之列,這樣才能守護好校園這方凈土,有利于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環境及社會環境。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校長 腐敗 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