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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傳銷,需要常態化的合力推動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
近期,包括李文星在內的多名大學生,因被騙入傳銷組織而死亡的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作為“經濟邪教”的傳銷,其危害性得以再次暴露在公眾視線之中。國家四部門聯合開展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是對此必要的治理跟進。
很多人被騙入傳銷組織,都是因“創業、就業”而中招。這次整治行動便專門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要予以堅決鏟除。針對這個要求,打擊傳銷組織,既要強化統一性的傳銷危害性和防騙知識普及,也要合理落實各個環節的責任。比如,高校有必要將防范傳銷納入到基本的就業教育當中去;招聘平臺則要肩負起應有的把關責任,防止被傳銷組織鉆空子;而對于明知為傳銷組織卻仍為其提供便利的相關業主、出租車司機等“受益”群體,也應該追責。總之,要盡力壓縮傳銷的生存和活動空間。
有必要特別指出的一點是,過去囿于種種原因,社會輿論和官方話語中對傳銷真相及其危害性的披露并不多,甚至涉及傳銷的話題還容易被“敏感化”。這不僅進一步為傳銷增添了幾分神秘色彩,大大弱化了社會防騙意識,也影響到民眾對于打擊傳銷的助力和積極性。因此,這次整治,監管部門就應該主動為傳銷去魅,充分并及時向社會揭露傳銷的運作模式與騙術,消除因信息不對稱而形成的治理死角。同時鼓勵社會對于傳銷組織的舉報、監督,以形成對傳銷“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
打擊傳銷,沒有地方可以置身事外。一些傳統的傳銷重災區當然要著重打擊,但不意味著那些傳銷組織不多的地方就可放松警惕。畢竟,在高壓態勢下,不排除一些傳銷組織和人員轉場到其他城市以逃避打擊,甚至另起爐灶。所以,治理行動必須是“全國一盤棋”,防止因各地的治理力度不均衡,而導致的“流竄”躲避現象。如此,才能從根本上盡快清除傳銷組織的存量。
不過,從長遠看,打擊傳銷,還得著眼于標本兼治。過去一些地方,也開展過對傳銷組織的專項治理行動,但往往收效甚微,等風聲一過,傳銷組織就會卷土重來。此次專項治理行動,應該充分吸取過往的教訓,將整治行動與建立長效治理機制相結合,避免淪為“一陣風”。
在目前的司法體系中,傳銷類案件一般都是按經濟類案件定性,不僅入罪門檻較高,懲戒力度也明顯不足。并且近年來,傳銷組織有著越來越暴力化的傾向,動輒謀財害命——近期的幾例傳銷致死案件就是明證。換言之,對傳銷犯罪繼續一味按經濟案件處理,已越來越與現實脫鉤。此外,一些傳銷組織出現變種,形式更為多樣、隱蔽,有打法律擦邊球之嫌。這些現實情況表明,加強法律供給,升格和完善打擊傳銷的制度體系,提升違法成本,已勢在必行。
傳銷在國內傳播已有近三十年歷史,要在根本上鏟除,絕非一日之功,這注定了“打傳”是一場持久戰。那么,三個月的專項整治只能是序曲,未來還有很艱巨的工作要做。一個“無傳”社會,需要常態化的合力推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傳銷 組織 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