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28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
中新網8月14日電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食藥監總局近日通告,經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標示為汕頭市雅娜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科瑪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廣州靈蘭美容化妝品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的28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
通告涉及的標示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為:汕頭市雅娜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馥珮冰泉防曬露;廣州科瑪化妝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科瑪防曬霜;廣州靈蘭美容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保濕補水防曬噴霧;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采詞防曬霜(噴霧型)和水寶寶膚姿美防曬霜;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安安金純防曬露;普寧市嘉寶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愛諾美白防曬霜;廣州市勝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蔻水潤冰涼防曬乳;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顏世家防曬霜、夢蔻防曬霜和露蘭姬娜防曬露;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木木生活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麗顏世家防曬霜(美皙乳液型);佛山市南海區黃岐嘉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雅琳娜蘆薈原液補水防曬霜和蘆薈膠巨保濕隔離防曬霜;東陽市佳人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珍妃美白補水防曬霜和新面孔防曬霜;汕頭市澄海區新大化妝品廠生產的漢寶清新瑩潤防曬乳;廣州市渝崧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渝崧防曬霜;深圳市美蓮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美蓮達防曬乳;廣州市艾雪化妝品廠有限公司生產的倩雪蘆薈保濕凈白防曬霜。
通告指出,上述產品的生產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廣東、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責令相關生產企業限期改正后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14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防曬 化妝品 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