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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拍腦袋”決策要終身追責
目前,《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已經結束向社會征求意見。擬規定,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應當組織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等;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生態環境、社會穩定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應當開展風險評估。(8月7日中國新聞網)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調查也沒有決策權”。然而,卻有一些領導干部整天浮在上面、不愿實地調研,而是憑主觀臆斷決策、靠“想當然”上項目。顯然,這樣的“拍腦袋”決策,不僅隨性、短視,還可能引發大問題。
不是嗎?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曾主導全城雨污分流工程。這個投資180億元的項目,既不開市民聽證會,也不聽專家學者意見,“一言堂”說上馬就上馬。至今,此事仍為當地民眾所詬病;廣州市耗資8億元建成的陳家祠廣場,僅使用4年時間,即因地鐵建設需要“推倒重建”……
重大決策是政府工作的中心環節,決策權更是一種重要的公權力。在重大決策上“拍腦袋”,往往催生出“敗家子”工程,決策者倒是可以“拍屁股走人”,甚至因“有魄力”而升遷,但財力物力卻被嚴重浪費,當地老百姓也不免遭殃。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提出,對重大決策要舉行專家論證、開展風險評估。這就從程序上為決策權戴上了“緊箍”。但是,在政績壓力與利益謀求的刺激下,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極可能成為虛應故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案例還少嗎?我們絕不能低估作風之弊的危害。
如何遏止“拍腦袋”決策呢?在抓程序規范、民主決策的同時,黨和政府要著力建立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更要用好問責這個利器,始終保持“從嚴”的高壓,讓“拍腦袋”的風險遠大于收益。否則,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成為擺設。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決策 拍腦袋 終身 追責 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