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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醫院別總靠媒體起底
7月28日是世界肝炎日。昨日媒體報道,多名乙肝患者最近向記者報料稱,國內多地多家民營肝病專科醫院不同程度打著“國家醫療扶貧、救助工程”的旗號,在其網站首頁上標榜自己是救助項目定點醫院,聲稱來就診的患者可申請醫療救助,由國家衛生部門、民政部門、中國扶貧開發協會等官方或者半官方機構支持,以此招攬患者。上述機構予以澄清,表示與這些“國字號”救助工程從沒有或已結束合作關系。
走了有9個身份的偽專家劉洪斌,又來了虛構國家救助項目、猛開輔助藥圈錢的“三假”醫院,媒體的報道揭露出了虛假醫療廣告亂象和民營醫療機構違法違規經營的冰山一角。利用虛假廣告,欺騙那些原本已處于社會最底層、最窮的病人,無良藥品營銷商家與民營醫療機構,手段何其卑劣,行為何其無恥。然而,徒有憤怒其實也是很尷尬。
各類醫療保健廣告可謂泛濫成災,充斥著各類熒屏與網站,而關于醫療保健廣告的管理并非無法可依,《廣告法》對醫療保健類廣告有單獨成條款的設計,且相當明細,判斷一條醫療保健廣告是否違法,十分簡單直觀,稍有常識與理性的人都能發現各類醫療保健虛假廣告的亂象。
醫療保健廣告有法不依其實質是執法不嚴、監管缺位,廣告審查、執法形同虛設,加之監管部門多、監管層級多,到底誰來執法管理呈現出“責任分散效應”。例如,劉洪斌在9個省的衛視頻道做節目,若說負有監管責任的人員無法發現只能是謊言,責任不清、相互推諉才是問題的根本。反而媒體起底,一曝就靈,恰恰表明缺少的不是手段而是力度。加強醫療保健廣告監管,要建立適應傳媒跨區域跨平臺環境的全國統一體系與機制,如建立電視臺、網絡醫療保健廣告監測與信息比對機制、協調聯動執法機制等,消除種種信息黑障,打通部門與層級的壁壘,編織起健全的監管與執法網絡。
虛假醫療廣告必然與欺詐醫療互為因果,比如媒體起底的“三假”醫院,對被詐騙治療肝病的患者,存在嚴重的過度醫療,一張22天5.6萬元的住院醫療收費明細表,經肝病權威證實,真正有效的只有一種藥,花費不足2000元。顯然,對民營醫療機構欺詐醫療的治理與打擊,比治理虛假醫療廣告更關鍵,因為虛假醫療侵財是對市場化醫療倫理的顛覆。醫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須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行為的監管力度,同時還應健全民營醫療機構與從業人員管理的立法,并設計足以令惡意欺詐者傾家蕩產的經濟處罰。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廣告 醫療 醫院 媒體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