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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嚴打破壞祁連山生態環境犯罪 查處瀆職犯罪案7件16人
中新網蘭州8月8日電 (記者 崔琳)“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甘肅省檢察機關有義務也有責任,通過履行檢察職能,服務和保障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為建設山川秀美的新甘肅作出應有貢獻,還民眾一個‘綠水青山’的生活環境。”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東亮7日就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表態。
當天下午,甘肅省檢察院就《甘肅省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和保障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該意見制定情況和主要內容做出介紹。
李東亮介紹,《意見》共分為四部分16條,主要指出,要加大司法辦案力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強法制宣傳,通過積極履行檢察職能,為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和甘肅省綠色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李東亮透露,未來檢察機關將重點開展四項工作,即: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堅決打擊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采藥、破壞野生植物生長環境、非法采礦采砂等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犯罪;加強對生態環境資源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研究,加大對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存在的各類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結合司法辦案,開展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專項預防,協助發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健全管理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利用“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甘肅)生態環境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等專項行動,促進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
李東亮說,檢察機關還將結合林區分院和礦區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要求,充分發揮派駐鄉鎮(街道)檢察室作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觸角延伸平臺的作用,加大對破壞祁連山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以及堅持打擊與修復并重,將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入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機制,爭取達到辦理一個案件,恢復一片青山。
發布會當日,甘肅省檢察院檢察員王宏就該院專項督查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監督工作情況通報稱,2017年7月,該院“明查暗訪督查年”活動領導小組成立督查組,對金昌、武威、張掖三地檢察機關開展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監督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
從督查情況看,武威市檢察院深入祁連山實地勘察走訪自然保護區內的9個采礦項目、22個探礦項目、7個水利設施、8個旅游項目存在的問題;金昌市檢察院集中赴永昌縣調取自然保護區內18個采礦類項目、3個水電開發項目、1個旅游開發項目的工作資料,同時安排專人從發改委、國土、環保、林業等部門調取審批、履職資料,對相關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監督,并召集相關行政部門負責人進行會商座談;張掖市檢察院深入到轄區祁連山腹地摸排生態環境問題31次,發現環境衛生、生態環境等問題89個,并對轄區內6個重點問題進行督查,全部得到整改。
甘肅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陳中偉就全省反瀆部門服務和保障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介紹說,他們多次深入所屬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的酒泉、張掖、武威、金昌等市縣檢察院,了解掌握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理清查辦此類案件的思路措施,督促張掖市檢察院對張掖巨龍鐵合金公司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污染環境問題中監管不力的甘州區環保局進行調查,現民樂縣檢察院已對該局4名主要責任人以涉嫌玩忽職守犯罪立案查處。
截至目前,甘肅省檢察機關反瀆部門現已對梳理出的20項問題全部進行了初步調查核實,共立案查處涉及環保領域瀆職犯罪案件7件16人。
甘肅省檢察院民事檢察處處長陳冰如就甘肅集中開展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甘肅)生態環境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通報,甘肅省檢察院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發現和央視新聞曝光的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受損情況,決定于2017年2月至6月,開展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甘肅)生態環境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著力維持河西走廊脆弱的生態環境。
該專項行動,以祁連山環境破壞重災區張掖為重點,同時擴展至蘭州、武威、金昌、酒泉等地區,結合中央環保督察組的反饋意見,精準部署。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共摸排各類案件線索57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38件,其中主要涉及林業部門11件,環保部門10件,國土部門7件;行政機關整改32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4件。
在專項行動,共恢復和復墾林地、耕地、草原、濕地等各類土地1340余畝,督促關停和整治污染企業和養殖場10余家,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飲用水水源地面積4800畝,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6公里,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固體廢物500余噸,完成覆土11.65萬方,種植樹木35000余株,有效的保護了甘肅的碧水藍天,助推了甘肅的綠色發展。
陳冰如介紹,6月27日,公益訴訟制度已正式入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已成為常態化工作;8月3日,甘肅省檢察院召開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下一步,甘肅檢方將以提起公益訴訟為抓手,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加大工作力度,繼續深入開展專項監督,最大限度保護受損公益,為甘肅省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破壞祁連山生態環境犯罪 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