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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疑被騙入傳銷致死 網絡招聘平臺是否應擔責
從昨天開始,大學畢業生李文星在網絡招聘平臺找工作而疑似被騙入傳銷組織、最終致死的新聞引發大量關注。
在“傳銷為何屢禁不止”的追問中,這起悲劇的第一個環節——互聯網招聘平臺的作用和責任,也被重新審視。原本是方便年輕人求職、企業招人的網絡招聘平臺,如何成了傳銷組織詐騙的工具?提供招聘信息服務的網絡平臺是否該承擔責任?
今天上午,涉事網絡招聘平臺“BOSS直聘”公開回應稱,已意識到自2015年年初以來執行的“只發一個職位,資料合規,可以先發;不觸發舉報,可以招聘”機制存在很大的問題。“BOSS直聘”稱,從8月3日凌晨開始全面進行調整,對于所有招聘者進行事先審核認證。
其實,存在問題的招聘網站并非僅此一家,類似的遭遇不少人有過。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有許多通過招聘網站求職的人都遇到過面試騙局,對方或是承諾高額虛假薪資、或是誘導交錢參加培訓、或是提供虛假職位等。
提起招聘網站,剛從英國留學回來的周燕(化名)直言,虛假信息太多,讓人防不勝防。
今年6月,周燕在幾家招聘網站上投了簡歷,到6月底,她收到了幾家企業的面試通知,面試地點都在北京。
“對方讓我們在上上城2期(河北燕郊的一個小區——記者注)下車,然后再派車接我們。”因為和網上標明的面試地點不符,周燕當時就留了一個心眼兒,向周圍人詢問上上城周邊的情況。
“上上城那兒一直有很多傳銷窩點,坐在我旁邊的一位大哥說以前在那兒被騙進了傳銷(窩點),后來才逃出來的。”周燕坐公交前往,周圍的乘客一路上提醒她要小心被騙;下車后去便利店買東西,店主也勸她千萬小心。
懷著忐忑的心情,周燕打電話讓朋友的舅舅一起陪同前往。
“對方看到有其他人在,就一直想辦法支開舅舅,還說公司外人不能進,只能坐他們的班車前往,只能住集體宿舍。”一系列不合理的要求讓周燕看清了騙局,“企業”的聯系人看沒法把她騙上車就直接離開了。
相比于警惕的周燕,華南師范大學學生張瑩(化名)在兩年前剛進入大學校門時,就在一家招聘網站上交了一筆“學費”。
因為大一課業較輕松,張瑩就和同學相約在招聘網站上找兼職。一份圖書管理員的工作吸引了她們,地點離學校很近,薪資也很豐厚,但去面試后才知道落入了騙局。
“他們要我們交200元錢辦一張卡,然后就可以登錄他們網站找工作,優先推薦。”拿著卡登錄網站時,張瑩發現這個網站并不需要繳費登錄,網站上的招聘信息也很少,她察覺不對勁后聯系公司要求退款,卻被一拖再拖,之后對方更是置之不理,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后來,張瑩再也沒有用過招聘網站,她覺得不可靠,自己也沒有精力去一一辨別信息的真假。她很疑惑,這些虛假的公司為什么能在招聘平臺上大量存在,平臺又是如何審查這些公司的信息的呢?
事實上,關于網絡平臺對用戶身份的審核責任,今年6月起施行的《網絡安全法》已經作了明確規定:
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表示,網絡招聘平臺應該對招聘單位進行基本的身份審核,例如要求提供營業執照并核實營業執照的真偽,同時也應該對具體負責在其平臺上注冊賬號的個人進行身份審核,比如要求提供招聘單位的授權文件,或者要求用企業郵箱進行身份驗證等等。
趙占領認為,在“李文星事件”中,如果李文星受害確實跟“BOSS直聘”上的招聘信息有關,且該招聘信息虛假,而“BOSS直聘”沒有盡到相應的審核義務,則“BOSS直聘”對于李文星的受騙及被害有較大的過錯,應該對李文星的家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胡鋼也指出,目前大多數網絡招聘平臺采取的主要模式是讓求職者免費使用,向招聘企業收取費用,以及通過廣告來營收,因此這類招聘網站也屬于網絡廣告的經營者,不能逃避廣告法要求的廣告審核義務:企業主體身份、招聘內容是否為真。
“它(網絡招聘平臺)可以要求(招聘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的掃描件,一核對就行。這屬于表面審核,可是連這都沒做。”胡鋼指出,來自招聘企業的廣告費、招聘撮合費是許多網絡招聘平臺的主要收入來源,這導致它們沒有動力加強對招聘企業的審查。
“這一事件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方面可能因為涉及傳銷,其社會危害性通過個案凸顯出來,另一方面涉及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絡平臺,究竟應該承擔什么樣的審核義務,以及如何對于招聘平臺的虛假信息進行監管,這是行業性問題。”趙占領說。記者 張均斌 王林 本報北京8月3日電
編輯:梁霄
關鍵詞:求職者 傳銷 致死 網絡 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