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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籠中的格斗”不能沖擊法治鐵籠
近日,一段被描述為“格斗孤兒”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熱議,視頻中兩名小男孩正在進行激烈的搏擊比賽。據視頻介紹,兩名小男孩今年只有14歲,均是孤兒,目前被成都一家格斗俱樂部“收養”。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有網友質疑,該俱樂部是否在利用孩子們賺錢?這一俱樂部是否具備相應的收養資質?所涉及的部分留守兒童是否經過監護人的同意?“鐵籠中的格斗”是否合法合規?(7月24日北京晨報)
據報道,這家名為恩波格斗俱樂部的組織是私人出資創立的一支武術散打隊,從2000年創立至今,已“收養”過400多個孩子,這些孩子多失去雙親或生活失去依靠,生活與格斗手套綁在一起。
對于孩子們來說,雖然這里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他們看見格斗比賽的籠子就很害怕,但能夠暫時脫離貧困的生活,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家強,這也讓他們“愿意”留在這里。
俱樂部稱“收養”的這些孩子均有正規收養手續,但我國《收養法》對于送養人和收養人以及收養程序,都做出了嚴格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并且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民間收養機構必須在國家民政部門注冊,而且業務范圍也是養育孩子,并且和民政部門有合約,受民政部門委托幫助養育孩子。簡而言之,收養孩子不是隨隨便便,你說收養便可以收養的。這家以經營、牟利為目的的格斗俱樂部不具備收養孩子的資質和條件,大批量“收養”未成年人違反了相關法規。
針對質疑,格斗俱樂部回應稱請了老師為孩子們上課,完成了基本課程,然而,根據憲法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普及性的基本特點,需要在具備資質進行注冊的義務教育機構(學校)進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完整的義務教育,這種散亂的、不正規的上課是沒有經過監管與考評的,是不完整的,更像是格斗俱樂部在自圓其說。
“鐵籠中的格斗”直擊民間收養亂象。據悉,俱樂部是掛靠在公司旗下的商業機構,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格斗俱樂部不是合格“收養人”,為何這種“收養”行為延續了十余年之久,相關監管卻置若罔聞?若其的確為收養人,均有正規收養手續,有關部門又是如何依法核準并予以放行的?孩子們多年以來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義務教育,則當地所在教育部門和應當履行監護人義務的俱樂部無疑都存在嚴重失職。
現在的核心爭議是,孩子們不用交學費,吃穿住行全包,還可以學習格斗術,俱樂部的孩子們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隊伍參加散打比賽,這讓不少網友認為格斗俱樂部給了這些孩子比較好的歸宿,也認為政府部門介入調查是“多此一舉”。其實不然,孩子們年幼,心智發育不完全,不能準確判斷、全盤考量是非利弊。孩子們沒有接受正規的義務教育,也就失去了全面學習、提升素質、完善發展的機會和基礎,讓孩子們從小生活在格斗俱樂部里學習格斗,不僅從小留下了暴力的陰影,嚴苛、繁重的訓練還使得一些孩子們受傷,更可怕的是他們長大之后,除了格斗還學會其他知識或本領了嗎?說句不客氣的話,這種給孩子以溫飽,卻用孩子來牟利的團體,與那種帶著鄉村里孩子進城乞討沒有本質區別,只不過“收養”看上去更文雅、格斗更具“觀賞性”而已。
“鐵籠中的格斗”不能沖擊法治鐵籠。恩波格斗俱樂部的收養是否合規,有無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體育專業訓練的法定資質、是否涉嫌利用兒童牟利……一系列問題有待監管部門跟蹤追擊。而增強精準扶貧力度,關愛留守兒童及孤兒,嚴格父母、收養人的法律責任,加大監管責任,糾正民間非法收養的亂象,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讓所有的孩子都擁有快樂的校園和家庭,才是消弭“格斗孤兒”的根本前提。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收養 格斗 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