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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公款吃喝“轉地下”不能隔靴搔癢
近日,廣東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開展整治潛入地下公款吃喝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潛入地下公款吃喝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進一步規范公務活動支出,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力度,遏制由地上轉地下、由公開轉隱秘的公款吃喝行為。(7月12日《人民日報》)
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提出:“厲行勤儉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嚴肅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為”。四年多過去了,雖然在治理上各地都取得一些成效,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公款大吃大喝依然未能絕跡,不過大多由地上轉地下、由公開轉隱秘罷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據媒體報道,借會議、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者有之,在內部接待場所用公款大吃大喝者有之,以公務名義轉嫁、攤派公款吃喝費用者有之……“高價酒”“天價煙”、山珍海味,大快朵頤、觥籌交錯,至于是否違反規定,“好吃官”們恐怕是不會關心這點的。
廣東開展專項整治,向公款吃喝“轉地下”現象說“不”,這固然彰顯出廣東馳而不息糾“四風”的魄力,卻也凸顯出這一問題的嚴重。公款吃喝風何以屢禁不止呢?是因為有的官員“吃”公款成為習慣,是因為“崽賣爺田心不疼”的心態,還是因為吃了也不怕的狂妄?
其實,不管是“在地上”,還是“轉地下”,公款吃喝都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傷害民心的利刃,黨和政府對此必須真抓嚴管、決不能隔靴搔癢。既要嚴制度、強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零容忍”迫使官員“不敢吃”,又要強化資金審計、推行政務公開、用好群眾力量,以監督的覆蓋揭開隱形吃喝的偽裝。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自然,更不能在窮吃海喝中無謂消耗。因而,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八項規定,不斷改進思想作風,切莫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吃吃喝喝上、用在規避制度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公款 吃喝 轉地下 隔靴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