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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陽光驅散教育腐敗陰影
最近,安徽曝光的幾起教育腐敗案,暴露了一些學校在設備、教材等招標采購過程中的亂象和制度漏洞。比如,一名銷售人員向安徽教育系統11名官員行賄,讓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項目的招投標變成“私人訂制”;比如,一名教育系統官員在采購區屬中小學學生練習簿過程中雁過拔毛,按每本5厘錢收取供貨商好處費,累計獲利1.6萬元。(7月11日新華社報道)
談到腐敗,人們一般會想到那些掌握行政權力、行政資源的領域,很少將目光投向學校或教育部門。但從安徽曝光的幾個案例來看,大到國家教育扶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小到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后勤工作、教材采購等,都有可能讓腐敗分子找到漏洞。對于教育腐敗亂象,我們不得不高度重視。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工作關系到國家和民族未來,如果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中的個別人在思想上出了問題,把心思用在如何從學生和家長身上“賺錢”,勢必會影響教育質量。一些人為一己私利,給劣質教輔材料“開綠燈”,最終受損的必然是廣大學生。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教育事業當中的腐敗亂象也是如此。教育腐敗既不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進一步深化,也會在量的積累中逐漸腐蝕我國教育事業的基礎。近年來,國家在教育領域的投入持續增加,必須遏住教育腐敗的不良勢頭,才能確保“好鋼用在刀刃上”。
從媒體曝光的教育腐敗案例來看,教育采購招標是教育腐敗的“重災區”。這一方面是因為,近些年教育部門的采購招標顯著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從中看到了“機會”,甚至不惜頂風作案;另一方面是因為,目前教育領域的招標采購權力集中,但制度設計尚不完善,監管程序、標準、法規尚不健全。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防治教育腐敗的關鍵也在于提升教育招標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具體來說,首先要將監督工作貫穿于事前評估篩選、事中專業監理、事后評估審計的全過程,真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其次,要提升教育經費預算管理的民主化、細致化程度,嚴防“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套路。
此外,對于那些卷入教育腐敗案的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懲不貸,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圍。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教育 腐敗 陽光 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