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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辦“無事酒”免職不是小題大做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巫山縣、奉節縣政府了解到,今年高考結束后,兩地已召開多次專題會議,要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大對無事酒,尤其是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等問題進行監督治理。(7月7日重慶晨報)
近日,奉節縣委、縣政府做出規定,街道對村民操辦無事酒治理不力、社區干部操辦無事酒年度超過3次,對黨政主要負責人予以問責;社區干部參與無事酒送禮,每次扣發其500元誤工補助,兩次參與者,予以免職;社區干部操辦無事酒或參與無事酒執事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一律先免職再查。
對于奉節縣的規定,在贊美聲中也出現了另外的聲音,有人認為,社區干部就因為操辦一次“無事酒”,就一律先免職,讓一個干部幾十年的努力付之東流,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顯得有點小題大做。筆者認為,在從嚴治黨的今天,對社區干部辦“無事酒”一律免職,是合情合理事的,絕不是小題大做。
什么是無事酒?指城鄉居民操辦婚喪嫁娶以外事宜,邀請至親以外人員參與并收受禮金的借機斂財行為。如果說婚喪嫁娶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習俗,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規定的范圍內辦理情有可原的話,基層干部無事找事,操辦“無事酒”那就不值得原諒了。他們辦“無事酒”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以此斂財,是絞盡腦汁給權力收紅包找一個借口,這樣的行為,其實就是赤裸裸的索賄行為,地方黨委政府對這樣的干部先免職,再處理理所當然,何錯之有?
基層社區干部雖然職位很低很低,但手中卻有實實在在的權力,老百姓要享受低保、危房改造、糧食補貼等惠民政策,基層干部可謂有一言九鼎的話語權。他們操辦“無事酒”,說白了就是要以權謀私,要讓他們認為受過他們好處的老百姓回報他們。前不久,有媒體就稱,村民要獲得辦事方便,普遍將“趕人情”視為“敲門磚”,通過參加村干部的酒宴來達到目的。正如一些村民說,如果不去,就怕得罪村干部,容易導致一些惠農補貼、補助等無法享受。
“官風正則民風淳。”基層社區干部雖然職務很低,但他們生活在群眾中間,和群眾朝夕相處,群眾往往是通過對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來評價領導干部的。同樣他們的一舉一動也更容易對群眾潛移默化,從而影響民風。因此各級黨委只有從嚴要求基層干部,讓他們不敢,也不想操辦“無事酒”,這樣才可能進而影響帶動老百姓不操辦“無事酒”,節儉的社會風氣才可能最終形成。
基層干部操辦“無事酒”,既對黨風政風造成不良影響,也最終影響了良好的民風,基層黨委對操辦“無事酒”干部一律免職非常有必要,所謂的小題大做之說是一點也站不住腳的。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干部 無事酒 操辦 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