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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舉行第二次聆訊 美檢方展示案件新證據
嫌犯布倫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
據伊利諾伊州香檳市媒體新聞公報網消息,當天聽證會上,檢方展示更多指向嫌犯犯罪事實的證據。
其一,執法人員在監視中注意到,嫌犯曾參加為受害人守夜的活動,并表示受害人具有“理想的受害者的特質”。
其二,在調查嫌犯語音錄音時,執法人員發現,為受害人守夜的活動當晚,嫌犯還打算選擇其他人作為綁架對象。
其三,在調查嫌犯語音時,執法人員發現一段錄音,內容包含當他把受害人帶回位于香檳市的公寓時,受害人是如何進行反抗的。
其四,嫌犯曾告知某位人士他的犯罪行為,并威脅其不許泄密。
據新聞公報網消息,此次拘留聽證會上,基于美國檢方展示的新證據,法官埃里克裁定,犯罪嫌疑人既存在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威脅,也可能逃逸。因此,按照美國法律程序,法官判罰克里斯滕森在判決前不予保釋。
美國??怂?nbsp;新聞網報道,法官依照法律程序,根據兩個方面原則,對嫌犯作出是否保釋的決定。第一,嫌疑人是否會對他人造成傷害?第二,嫌疑人是否會逃逸?
新聞公報網稱,章瑩穎失蹤案將于7月14日上午10時舉行開庭預審。如若大陪審團在此之前提出起訴書,預審可能會被取消。對此,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莎朗·保羅表示,即使大陪審團提出起訴,克里斯滕森也可以出庭。莎朗還表示,預審聆訊中,克里斯騰森可能被提審,屆時將進入抗辯環節。
即便如此,“嫌犯在庭審現場依然可以選擇沉默”,美國休斯敦地區華人律師陳文對記者指出,嫌犯的代理律師會指示克里斯滕森不要說話,他會要求一切都在合法的程序下進行。
此前,美國多家媒體報道稱,克里斯滕森至今拒不認罪,也不交待章瑩穎的去向。陳文認為,保持沉默是美國憲法賦予美國公民的權利。但是,“這項權利時常給嫌犯提供過多的保護,忽略甚至是損害了受害人的利益?!?。
章瑩穎現年26歲,畢業于北京大學。2017年4月,她前往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IUC)交流學習。當地時間6月9日,章瑩穎坐上一輛黑色土星轎車后失蹤。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于6月30日宣布逮捕嫌犯克里斯滕森,并稱章瑩穎很可能已經死亡。
編輯:曾珂
關鍵詞:章瑩穎案舉行第二次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