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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權力做買賣:縣委書記離任前“批發”430頂官帽
“拿權力做買賣”為黨紀國法所不容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紀委對欽北區政協辦公室主任科員寧思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案情通報顯示:寧思專不但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經濟貪婪、生活腐化,還“拿權力做買賣”,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現實中,一些官員受物欲驅動,被物質綁架,全然不顧原則要求和紀律約束,把手中的權力當成了籌碼,拿權力做買賣。
這些人吃到了“甜頭”自然欲罷不能:久而久之,利欲熏心到什么都可以買賣,氣焰囂張到什么買賣都敢做。
有的領導干部別人給錢才提拔,山西省長治縣原縣委書記王虎林在離任前“批發”430頂官帽;有的得了點商人的好處,就大筆一揮將巨額國有資產便宜處理,黨的十八大以來接受審判的“老虎”的判決書中多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和“公共財產損失”的罪責;還有的紀檢干部拿著重要信息與紀律審查對象做起了交易……“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充滿商品交換色彩的詞語,在各級紀委的通報中也是高頻詞。
“拿權力做買賣”,為黨紀國法所不容。然而,一些人非但不收斂收手,反而奉行“等價交換”的商品經濟那一套,推崇“不拿錢不辦事,出多少錢辦多大事,辦不成事不收錢……”的畸形原則。這哪里是黨員領導干部,他們的所作所為早已跨越了黨紀國法的界限,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拿著權力不干正事,早晚會露出馬腳,會受到嚴懲。可一些人感覺到要出事了,還不忘“成本收益”的算法,寄希望以串供、銷毀證據、轉移贓款贓物等做法,與組織搞對抗。只可惜,從一開始就打錯的算盤,即便機關算盡,到頭來不過是“反誤了卿卿性命”。“一旦犯事,什么都沒了,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
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清楚,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不是可以交易的商品。用權為公為民,才能得到組織的認可、人民的尊重,用作交易籌碼,就會連自己的黨性、道德、良心甚至自由一起出賣。“那些大貪巨貪,最后不就當了一個財物保管員嗎?就是過了個手,最后還要還財于民、還財于公。”(嘉言)
編輯:秦云
關鍵詞:拿權力做買賣 縣委書記 批發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