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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貧富差距達百倍
新華社臺北7月3日電(記者何自力 齊湘輝)臺灣當局財政主管部門發布的2015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顯示,所得在前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為471.5萬元(新臺幣,下同),最后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僅4.7萬元,差距仍達100.32,僅次于2014年的109.69。
資料表明,所得前5%家庭的年所得來源包括:每戶的薪資所得平均為286.8萬元,股利所得平均約為123萬元,分別是最窮5%家庭的198倍、97.5倍。由此可見,最有錢的家庭成員不僅高薪,也有相當高的投資所得。
資料表明,貧富差距還體現在城鄉差別上。臺北市跨國企業聚集,高薪職缺多,因此每戶平均所得達132.6萬元,居島內之首。新竹縣市因為是新竹科學園區所在地,轄內平均薪資較高,因此新竹市每戶平均所得為129.2萬元、新竹縣110.8萬元,分居第2、3名。
以農業為主的嘉義縣、南投縣、屏東縣等,家庭平均年所得分別僅73.2萬元、73.3萬元、73.8萬元,分居倒數前3名,凸顯城鄉資源分配不均。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臺灣 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