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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共享單車停進小區不是個好辦法
共享單車能否進小區?應該對其敞開大門接納,還是一禁了之?針對這個大走訪中反映較多的熱點難題,上周五,雨花臺區雨花街道花神廟社區閱城國際小區召開了一場專題議事會。(6月28日《南京日報》)
據悉,此次有關共享單車能不能停進小區的專題議事會,最終并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考慮到從小區大門到居民家最遠距離有十幾分鐘的步行路程,社區決定該小區維持共享單車可以停進小區的現狀,并表示將優化物業管理辦法,管好共享單車。
應該說,這個結果不僅是一個非常好的結果,也是一個十分理想的結果,既解決了一部分居民“最后一公里”問題,也規范了停進小區內的共享單車管理,一舉二得,值得肯定。
實際上,自共享單車在各個城市興起后,類似南京共享單車能不能停進小區的問題就在各地不斷發生,不少地方甚至因此頻頻爆出業主和物業發生沖突的事件。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很多小區都采取了一禁了之的辦法,即禁止共享單車停進小區,可由于目前還沒有共享單車的管理辦法,對其能不能停進小區也沒有明確的說法,居民們對物業的規定并不買賬,不僅使得兩者之間的矛盾進一步激化,也促使一些網友、專家、媒體為此競相呼吁,希望政府能出臺禁止單車進入小區的規定。
很顯然,希望政府進行干預的出發點是好的,是希望有一個規定能規范共享單車的管理,但禁止共享單車停進小區的做法卻不盡妥當,也明顯不是個好辦法。
首先,有悖解決民眾出行難的初衷。無論是公共自行車,還是共享單車,其目的都是為了要解決民眾“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出行難的問題,如果禁止共享單車停進小區,那對很多住在大型小區的居民來說,還是存在“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出行難的問題,一禁了之的辦法顯然不妥。
其次,不準共享單車停進小區有明顯的副作用。毋庸諱言,小區里沒了共享單車,確實是秩序井然了,可小區周圍卻很可能會出現共享單車“圍城”的現象,也同樣會存在亂停亂放的問題,不僅有礙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更給政府相關部門增添了管理的負擔,這樣做只會給小區物業轉嫁責任“創造條件”,顯然不是個好辦法。
第三,小區里能不能停車決定權不在政府,而是在小區內的所有業主,如果政府強行規定共享單車禁止停進小區,明顯是越俎代庖,反而會遭到詬病。
由此來看,上述南京花神廟社區的做法倒顯得非常中規中矩,按照物業法規定,共享單車能不能停進小區屬于業主的權利范疇,應由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來決定,而不是物業公司,更不是政府部門,而在小區內共享單車的管理上也絕非物業單方面的事情,社區亦應傾聽業主的意見,并動員業主參與,實現對共享單車的共管共治。這一成功的經驗無疑值得其他城市參考、借鑒。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小區 單車 共享 停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