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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發明:撤縣設市要防止“消化不良”
近日,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撤縣設市相關問題表示,目前我國城鎮空間分布和規模結構不合理,中小城市數量少、集聚產業和人口不足、發展質量和水平不高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序撤縣設市,對推進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顯示,近20年來,我國城鎮化水平由剛剛超過30%上升為2016年的57.35%。與此同時,縣級市數量卻不升反降,減少了80余個。縣級市數量的持續減少,導致中小城市發展滯后,帶來大中小城市發展失衡、城鎮化布局形態不合理、人口城鎮化滯后、大城市病凸顯等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制約了我國城鎮化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進一步提升。
在我國,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有序開展撤縣設市可謂正逢其時。國家發展有現實需要,地方政府有普遍熱情,進城人口可直接受益。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更是明確提出,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發展,推動一批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設市,發揮城市群輻射帶動作用。
從宏觀層面看,大城市要減負、中小城市要發展,根本出路在城市功能均衡化、人口分布合理化,如此才能讓城市格局更健康。對地方而言,有序將符合條件的地方“縣改市”,既可以通過擴權激發縣域發展潛力,增強發展動力,釋放發展活力,也有利于地方擴大公共服務供給,吸引更多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推動優質資源向中小城市集聚。
但縣改市并非簡單改名。改市必須立足縣域發展水平、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人口流動趨勢、區域功能定位等現實基礎,既要綜合考慮區域發展大局,也要以人為本、從細處著眼。現實迫切性越強,地方熱情越高,利益關聯越大,越要防止利益沖動下的一哄而上。無論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還是此次民政部的表態,對撤縣設市都提出了一個關鍵詞“有序”。“積極穩妥、有序推進”,這是撤縣設市的總體要求,也是對城市高度負責的科學態度。
有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全國各地“排隊”申請“縣改市”的縣超過200個,不少地方甚至已經將撤縣設市列入地方發展規劃,出臺了具體實施方案。值得注意的是,這并不是我國第一次出現申請“縣改市”熱潮。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就曾因為國家有關政策的出臺,經歷過一段撤縣設市的“井噴期”。到1998年底,我國縣級市數量達437個,其中近350個為縣改市。到了1997年,國務院暫停實施撤縣設市政策的一個最重要原因,就是當時許多地方盲目追求“縣改市”,造成一些縣級市名不副實,市區農村人口比重過大,城郊比例失調、城鄉概念模糊等“假性城市化”問題。
當年撤縣設市“窗口”的關閉,在今天看來,仍具有警示意義。時隔20年,盡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流動狀況、城鎮現實基礎已發生了大變化,但縣改市須“立足現實、著眼長遠”的歷史大局觀和高度責任感不能變。
從當前情況看,新一輪撤縣設市正沿著正確軌道積極有序推進,我國新的縣級市設立標準和程序已經制定完成,為新一輪縣改市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序推進撤縣設市,不妨“先黃的麥子先割”,從嚴掌握節奏,成熟一個審批一個,不誤農時,不疲農夫,既有效推進城鎮化,又避免冒進造成城市“消化不良”“包袱過重”的新問題。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城鎮化 撤縣設市 城市 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