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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養犬新規:每戶限養1只 需繳400元管理服務費
法制網青島6月6日電 記者姜東良 曹天健 記者從昨日青島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市公安、城管、畜牧獸醫等有關單位已經完成養犬管理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8日起《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開始實施,每戶限養寵物犬一只,寵物犬須“掛牌出門”。
依據《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主要負責養犬登記、收費,查處養犬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行為;城管執法部門主要負責捕捉流浪犬,查處養犬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畜牧獸醫部門主要負責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電子標識,查處養犬人不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的行為。
據介紹,按照該條例,養犬人應當攜犬只到公安機關設立的養犬登記服務場所辦理信息登記,領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市公安局依托寵物醫院等社會資源,在市內三區和嶗山區選定24家寵物醫院作為養犬登記服務站,完成養犬登記收費系統建設,并派駐民警和輔警開展養犬登記和收費相關工作。同時,市畜牧獸醫局在上述四區選定30家寵物醫院作為犬只狂犬病定點免疫服務單位,開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加施免疫電子標識和發放免疫登記卡等工作。
編輯:梁霄
關鍵詞:青島 養犬 新規 服務費